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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0章 直逼核心问题,被告人慌了,开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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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0章直逼核心问题,被告人慌了,开始急了!

    苏白想要等到二审结束,并不是因为这个案件处理不了。

    而是这个案件在开庭之前,不好进行处理。

    因为这个案件需要,针对犯罪人谢安进行重新的刑罚判定。

    以及针对犯罪人谢安某些具体的问题和刑侦的流程进行梳理。

    这些情况,在现有的条件下,需要苏白去质疑执法部门和检察部门的刑侦流程。

    质疑执法部门和检察部门的刑侦流程,这明显是不行。

    因为苏白只有怀疑权,而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这两大部门,也不可能因为苏白的怀疑权而去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查。

    再有一点就是,苏白需要通过庭审,来去确认一下,自己心中的怀疑和猜想。

    所以只能通过庭审来进行确认,以及提出来法院方面认同的观点。

    接着让执法部门和检察部门,对于补充的内容,进一步的调查。

    也就是相当于,判决完成进行重审,或者是延期审理进行补充证据。

    总体来说,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和流程很复杂。

    呼.…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是远比苏白想的要麻烦一些。

    另一边,在苏白通知了刘学志,让其不要答应谢丽蓉的抚养权条件后。

    刘学志,直接拒绝了谢丽蓉,要求他们拿二十万来换取抚养权得这个要求。

    在被拒绝后,谢丽蓉和梁兴龙两个人,对于这件事情非常的气愤。

    谢丽蓉认为对方,完全不在乎这个抚养权了。

    甚至有想过,把她与刘学伟的孩子抛弃掉的想法。

    不过梁兴龙倒是不这么认为,梁兴龙则是认为可能时间还不够。

    他们只要死咬着二十万不松口,再等一段时间,对方肯定忍不住。

    谢丽蓉同意了梁兴龙的看法,又因为本身对于自己与刘志伟的孩子没有太大的感情。

    照顾孩子,尤其是年龄不大的孩子,也烦的慌。

    干脆直接把孩子丢给了自己的母亲,并嘱咐着:只要饿不死就行。

    不用太小心翼翼的照顾的。

    这也就导致了,刘学伟的孩子,在很小的情况下遭受到了一定的折磨。

    刘恒君了解到了孩子现在的情况,想要把孩子接过来。

    并且表明了,抚养权还是在谢丽蓉的手里。

    只接过去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可是.…

    这个提议直接被谢丽蓉给拒绝了,还表示如果刘恒君想要孩子只能出钱。

    不出钱的就不能见孩子,并且加价到了二十五万,少一分钱都不行。

    现在这种情况让刘恒君也很无奈,想要出钱却被刘学志拦了下来。

    “爸.…现在距离二审开庭没有多长时间了。”

    “就坚持这几天时间。”

    “行吗?”

    “要不然,给他们二十五万,他们还会再张嘴涨价的。”

    “我知道你心疼我哥的孩子,我也心疼。”

    “可是对方就是一个无底洞,而且这么做对我哥的孩子,也不好。”

    “这钱还是留着给我哥的孩子比较好….”

    听到刘学志对于未来的打算,刘恒君虽然心里面有些担忧,可还是点了点头。

    “希望这一次苏律师能够帮咱们家,帮你哥,讨回公道。”

    “一定会的,相信苏律师。”刘学志语气肯定。

    .

    ….

    二审开庭,这个案件在当地本身就有一定的知名度,被很多人口口相传。

    还传出来了很多非事实的谣言。

    毕竟三人成虎,传着传着事情的本质和事情的真实性就慢慢的发生了改变。

    在这个过程当中。

    有很多离奇的版本,比如说有人传言,是因为刘学伟毒打自己的老婆,被老丈人杀害了。

    还有人说,是老丈人一家,太仗势欺人,失手把人杀了。

    但是更多的,也就是了解到刘学伟与谢丽蓉之间的夫妻关系的。

    以及谢丽蓉的家庭情况的人,也传出来了一个比较离谱的说法。

    那就是,老丈人为了钱,故意杀人。

    总之,当地人对于这个案件有着众多的说法。

    苏白也对该案件进行了申请公开庭审,川省高级法院认为该案件涉及到的情况,相对比较恶劣。

    同时也是为了达到法律公开公正的目的,同意了苏白的要求。

    .

    ….

    川省省高院。

    开庭后,各方入庭。

    本次参加庭审的不只有检方,受害人方,以及被告方。

    同时执法部门,也在苏白的申请下出庭。

    另外,在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谢丽蓉,同样出庭。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胡玉祥。

    在开庭之前和审判员,以及裁判委员会成员,对于该案件有一个大致的讨论。

    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本案中刑期的主要问题。

    在现有的证据下,一致认为,判决死缓,相对来说比较合理。

    同样讨论的内容还有苏白作为本案中的受害人委托律师,会在庭审上提出什么样的观点。

    会以什么样的角度来切入本案的答辩。

    对于这些,合议庭成员需要考虑的是,在庭审上如果苏白提出来相对刁钻的法律问题。

    他们需要进行怎么样的解决和应答。

    毕竟,苏白在短视频上,以及在刑事领域上,不说是全国法院都知晓。

    至少在刑事领域中,大部分的审判长和法官都听说过这个人。

    也了解过苏白在刑事庭审上的建树。

    这个案件,苏白在申请委托书中提出来的是,认为对于被告人的判罚偏轻。

    但是被告人是有着和解和谅解的条件的,并且还有自首的情况。

    从这一点上来讲,判定死缓没有太大的问题。

    所以关于受害人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认为判罚过轻。

    胡玉祥在裁判委员会的讨论当中认为的是,提出来的没有太站得住法律的依据。

    当然.…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看苏白在庭审上如何表现和表达。

    毕竟这名在全国法圈有一定知名度的刑事律师。

    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会提出来这种上诉的请求。

    理清这一点思路,胡玉祥敲响法庭宣布开庭!

    紧接着,再次根据检方和被告人的叙述,来整理本案中的相关问题。

    检方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主要是确定了被告人谢安的杀人犯罪事实。

    以及陈述谢安整个杀人的心理来确定谢安的主观行为。

    还有就是,陈述了谢丽蓉作为第一法律关系,出示的谅解书。

    以及谢安有着自首情节的情况。

    最后在推荐刑期上,推荐刑期为死刑。

    这一情况基本上与一审的判罚结果类似。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公诉人对于该案件进行的判定判决,以及推荐刑期和心理描述,基本上没有什么错误。

    都是经过正常的流程和正常的程序来进行陈述的。

    然后就是被告人,谢安面对着这场庭审所作出的陈述内容。

    谢安心里面很清楚,他为什么杀害刘学伟。

    他伤害刘学伟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他能说吗?

    他肯定不能说,也不会直接说出来。

    于是就陈述了,先前通过对口供,来做出的行为主观——

    “其实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伤害刘学伟。”

    “只是我在听到我女儿,说她被刘学伟伤害的时候,我脑子转不过来弯了。”

    “一怒之下就做出了这种令人痛心的行为。”

    “这件事情怪我,我悔恨,我知道我对不起学伟。”

    “同样我也对不起学伟的家人,也就是我的亲家。”

    “在这里我向我对不起的人做出诚挚的道歉,我接受法律对我的审判,我同样接受所有对我的指责。”

    “我认罪认罚,无论法律对我作出任何样的办法我都接受,绝对没有什么其他要反驳和陈述的。”

    谢安在庭审上的表现非常的直接,没有狡辩自己的罪行,也没有说去否认自己在犯罪中的某些事实。

    而是直接选择了认罪认罚。

    谢安做出的这种选择,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毕竟.…这个案子判决不了他死刑。

    第二个是,他杀人的这件事情证据确凿,就算是反驳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所以就干脆和直接点,不反驳,认罪认罚。

    同样,在审判长询问谢安有关于本案的一些详细细节的时候。

    谢安回答的也非常的直截了当。

    在检方和被告人谢安,进行过陈述后,胡玉祥作为审判长看向了受害人席位。

    这一次最主要的就是要看受害人提出来的认为刑罚不当的观点。

    将注意力集中在被告人席位上后,胡玉祥开口询问:

    “受害人上诉认为该案件对于被告人谢安的刑事处罚不当。”

    “认为被告人谢安应当给予死刑的刑罚判决。”

    “对于受害人上诉观点,受害人委托律师或受害人能不能够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的陈述?”

    “可以的审判长。”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根据目前的庭审情况来看。

    这场庭审的进行,似乎是非常的顺利。

    但是这场庭审进行的太顺利了,让苏白的直觉,更加的清晰。

    认为该案件中可能存在着更大的隐情。

    并且在刚才,谢安在回答审判长的询问的时候,苏白也找到了一丝的漏洞。

    审判台席位上,胡玉祥开口:

    “那么现在请受害人委托律师进行详细的陈述吧。”

    “好的,不过在我方进行详细的陈述之前我想先询问一下被告人和本案中的执法人员几个问题可以嘛审判长。”

    “因为这几个问题涉及到了该案件的重要情况。”

    “所以我方申请询问。”

    审判长:“申请通过,但是提醒不要问与该案件无关的事项。”

    “好的。”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苏白吸口气,看向被告方席位。

    “首先我想请问一下,在本案当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

    “谢丽蓉,你作为本案中的涉及人员。”

    “同样作为受害人的妻子,被告人的女儿,与两人均有法律上的亲人关系。”

    “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决定出具谅解书的?”

    谢丽蓉回答的很直接,也很干脆,直接怼了回去。

    “出具谅解书,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出具谅解书的。”

    “在这方面我没有必要告诉对方律师,我的想法吧?”

    “这在法律上也没有要求吧?”

    在说完这些,谢丽蓉下意识的扭头看向身旁的律师。

    这些都是律师告诉她的,说这场庭审,对方律师可能会询问她一些问题。

    告诉她很多问题都不需要回答,直接怼回去就好了。

    所以在苏白进行询问的时候,谢丽蓉按照律师教的方法照做了。

    面对回怼,苏白笑了笑开口:

    “没有要求。”

    随后将目光落在了谢安身上,开口:

    “根据刚才庭审中的情况,同样根据被告人的陈述。”

    “在这个案件当中,被告人陈述自己的犯罪动机是在冲动之下对受害人刘学伟,进行了故意伤害的行为。”

    “我想请问,这件事情在当时,谢丽蓉以及伱的家人,知道你去刘学伟家,是抱着杀人的想法吗?”

    面对这个问题,谢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于是保持沉默。

    对于谢安保持的沉默,苏白没有追问而是向着执法人员,继续开口询问:

    “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调查本案的执法人员。”

    “在本案中,能够看得出来谢丽蓉,多次更改自身的口供。”

    “最后陈述了是因为自己故意说谎,所以才导致了谢安冲动杀人。”

    “杀害的还是自己的女婿。”

    “执法人员有没有对于,其他情况,进行过深入的调查?”

    “例如说,谢安并不是激情杀人,而是与谢丽蓉等人,进行的合谋性杀人。”

    “我想请问执法人员,对于这一个方向有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

    面对苏白的陈述,执法人员愣了一下。

    同样愣住的还有被告方以及相关人员席位上的谢安和谢丽蓉等人。

    这个案件在一开始的调查当中定位非常的清晰。

    那就是谢安属于故意性杀人。

    确认的就是谢安故意性杀人的主观。

    在其他方面执法人员并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

    可是.…

    让谢丽蓉没有想到的是,在这场庭审上受害人委托律师,直接在庭审上提出来了这一观点。

    现在怎么办?

    谢丽蓉心里面突然浮现出一丝不太妙的感觉。

    有些心慌意乱,不知所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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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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