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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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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勐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还有的人,则成了马贼……天山南北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马贼,强盗,这其中就有老羊皮奉献的力量。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通过跟随老羊皮学习,云初发现,老羊皮对大唐的了解实在不是他这个从史书上了解大唐的人能比的。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即便如此,听到羯斯噶提起战笼遴选,云初身体都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至于娜哈则大哭起来。

    石国的战笼遴选名声,在整个西域都极为有名,在石国王庭柘枝城外的药杀水河畔,永远矗立着一座长五米,宽五米,高三米的一座巨大铁笼,铁笼上布满了杀人的铁刺。

    每当有外地来的勐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勐的甲士进入战笼。

    外地来的勐士需要进入铁笼,赤手空拳击杀石国派来的勐士,如果战胜这个勐士,他就能替代这个石国勐士成为新的石国甲士!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而死亡的人中间,十年前有六成是挑战者,五年前,八成是挑战者,现在,据说死亡的人中间九成以上的都是挑战者。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所以,石国甲士是西域武力最为强悍的武士群。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你如果在外边活不下去了,可以回来,我给你安排一个适合武士干的事情。”

    “云……”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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