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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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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项这个人说好听点叫随遇而安,知足常乐。

  说难听点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他那轻飘飘一句“我放弃”后,明显感觉到系统不可思议“嘶”的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

  接着足足沉默了半分钟。

  系统:“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他走到洗手池旁,搓了把香皂,语气坚定的摇摇头道:“不用。”

  “你就不想改变一下你现在的生活吗?不想成为全家人的依靠吗?你是个男人,就应该活出个男人的样子。”

  “不需要。”

  语气依旧坚定。

  系统或许感觉自己倒了八辈子血霉才会遇到这么一个油盐不进的宿主,顿时默然。

  秦项之所以会拒绝归根究底就是他跟自己这个丈母娘两看相厌,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若不是看在老婆林徽儿的面子上,他早就跟周春梅翻脸了。

  当然这是吹牛逼,他没有这个资格。

  想让周春梅夸自己一句?

  恐怕比登天都难。

  林家的家庭成分比价复杂。

  林父林州民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在旁边的东海大学任职,目前是个副教授。

  而丈母娘周春梅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妇,说目不识丁有点过,但是身上却集中了一般更年期妇女的全部缺点。

  唠叨,刻薄,贪婪……

  无一不足。

  林家在武州虽然算不上数一数二的豪门,但旗下产业不少。

  林家老爷子深知合则兴分则衰的道理,也清楚他的几个子女之间不和睦由来已久,所以一直不肯放手。

  直到最近这几年身体实在扛不住了,才把家族的企业分给了儿女打理,自己则躲进了深山别墅里养老,眼不见心不烦。

  林父对于商场一窍不通,亦无心成为一个商人,只想专心做学问,于是便把在外留学的女儿林徽儿招了回来,继承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家产。

  林母周春梅本就是个跋扈难缠的角色,以前顾忌林老爷子的目光倒还收敛些,自从林老爷子放手归山后,她就像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嚣张跋扈的气焰更甚。

  这些秦项倒也能忍,毕竟身为一个上门女婿他还是有些自觉的。

  只是这个丈母娘时不时的就给林徽儿介绍这家富少,那家公子的,让秦项很感冒。

  再这么说,自己跟林徽儿是合法夫妻,即便有名无实也不容她这么肆无忌惮的让他难堪。

  不过好在林徽儿对此也从来不应和。新笔趣阁手机端https://m.biqusan.com/

  所以现在在家里基本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老婆林徽儿对他不冷不热,回到家后基本上就当他是个透明人,每个月例行公事般给他卡里存上一些钱,家里日常事务基本上都有秦项来操心,她也懒得过问。

  林父虽然身为一位高级知识分子,素质高,但看到自己如此优秀的女儿嫁给了秦项这么一个废物,心里也不是滋味,有意无意的也会挖苦他一下,大多数时间秦项都一笑置之。

  对于周春梅的频频挑衅,虽然他心里不爽,也只能憋在心里,维持着表面的平和。

  他刚入赘过来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像只狗一样讨好过,然而从未讨的半分欢心,只是换来了更加的嫌恶。

  所以他很清楚,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

  林家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东海大学分的集资房,三室一厅。

  以林家的实力买一栋别墅自然不在话下,不过林州民向来清高,总觉得住在外面少了那么一些文化气息,所以坚持要住在这里。

  林徽儿还有个弟弟在外地上高中,一个月回来一次,所以秦项就只能住在储物间里,对此他也没什么怨言。

  放完水回到卧室,拿起手机继续翻找感兴趣的小说。

  一晃就到了下午四点。

  算着时间,一个小时候打扫卫生,半个小时买菜,再一个小时做饭,正好六点半,老婆差不多也就下班了,刚好赶上饭点。

  家里每天都打扫也不会太脏,随意的打扫了一下便出门买菜了。

  小区旁边就有个丹尼斯,十分钟就到。

  “那就是林家那个废物女婿吧?”

  “可不是嘛,自从林家招了这么个祸害,周雪梅以前那么强势一个人,现在在咱小区里都抬不起头了,你没发现最近连棋牌室都见不着她人了吗,说不定躲到外面了,没脸见人啊。”

  “你说林家闺女那么标致漂亮一姑娘,找个什么样儿的找不来,怎么就跟中了邪似的,相中这么个窝囊废,真是可惜了那么好一姑娘。”

  “你看他那一身肥肉……啧啧,林家这哪是招了上门女婿啊,怕不是养了头猪吧。”

  “不是养了头猪,我看是养了条狗,我听说他在家连条狗都不如。”

  “……”

  秦项推着购物车从一群来买菜的妇女面前走过。

  一句句尖酸刻薄的话便如影随形的跟在他身后,他抽了抽鼻子,一脸的不以为然,习以为常了,脸皮也越来越厚。

  买完菜回家,一开门就发现周雪梅出去时穿的那双鞋放在鞋架上,就知道她已经回来了,不过旁边还摆放着一双陌生的男人皮鞋。

  “妈?”秦项一边换鞋,叫了一声。

  秦雪梅端着一个果盘从厨房走出来,看到他穿着一个大裤衩,上身穿着一个陈旧的枣红色T恤,厌恶之情油然而起,带刃的目光狠狠剜了他一眼。

  “家里来客人了,你注意点形象。”

  “哦”秦项心不在焉的答应道。

  “这位就是徽儿的老公吧?幸会。”一个身穿蓝色衬衫,笔直的休闲裤,眉清目秀的年轻人从客厅走了过来,落落大方的走过来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是林徽儿的高中同学,周良,刚从国外回来。”

  秦项一手拎着买着回来的菜,一手拿着钥匙,虽然两人身高差不多,他仍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哦…..哦……”秦项晃了一下神,忙放下手中的购物袋,上前握住周良的手,点头道:“幸会。”

  “行了,小周,别理会这个废物了,到阿姨家来就不要拘束,放轻松,徽儿很快就会回来的,你忘了你高中的时候可是经常来我家蹭饭呢。”

  周良嘴角勾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看着秦项,送开手。

  “哪能呢?阿姨做的饭那么好吃,我在国外这么多年,除了我妈做的饭就惦记您做的饭了,这不昨天刚回来,就过来打扰你了。”周良笑眯眯的说着,从裤子口袋摸出一包湿巾,擦了擦手。

  “到客厅坐吧,阿姨先陪你聊会儿天,等徽儿回来了,我好好给你做俩菜。”

  “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周良亲昵的扶着周雪梅的胳膊道。

  “那……妈……我还做饭吗?”

  “你先给王子洗个澡,完事把菜洗了就行。”周雪梅像吩咐奴才似的冷冰冰说道。

  “哦,好。”

  王子,周雪梅养的贵宾犬。

  身上穿着花里胡哨的短袖,脖子上挂着闪着金灿灿光芒的狗牌。

  再看看自己。

  当真还有点人不如狗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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