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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替身的心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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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外面的鸟叫声,若水睁开眼睛。
  
      昨天晚上本来是在打坐修练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山洞里没有人,看来李寻欢出去了。
  
      若水也没多想,对方功力恢复了,想去哪就去哪,她也不用担心了。
  
      若水找了一块地方就开始练习飞刀,虽然这段时间学得不错,但还需要勤加练习。要达到李寻欢那种例无虚发的状态,她还早得很。
  
      书上不是说那些高手为了练就快剑、快刀,每天早晚都会出剑几千上万次吗。
  
      阿飞称为快剑阿飞,好像也这是这样练习的。
  
      有句话叫做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她以后在各位世界做任务,武力值是关键。没有自保的实力,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远远看去一个女子是从林间跳跃,一柄飞刀在其中来回穿梭,翩翩起舞,看来起就仙女一样美丽。
  
      当然这是远看,走近了看到的就是一地的残枝断树;方圆200米内的花花草草更是被催残得进入轮回,只得等来年再来开放。
  
      李寻欢踏着晨雾回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对方还是这么努力,他很少看到女子练功这么拼命的。就算做为武夷魔刀的女儿的诗音对练武也没多大的兴趣。所以林诗音的武功只是平平。
  
      这个女子练武天份不错,再加上努力刻苦,假以十日......
  
      “李寻欢,我们今日就下山吧。”
  
      若水看到李寻欢走过来也停了下来招呼道。
  
      “好,在这山里住了这么久,真是难得的平静日子。是该出去了,也不知道阿飞怎么样了?”
  
      “叫我寻欢就好,你不用跟我生疏。”李寻欢听称呼就知道这女子有意跟他拉开距离,这倒是有些意外。
  
      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遇到的女子大多一听他的名字,都会沾上来。江湖上传言说他红颜知己遍天下,也是这个原因。
  
      但他对这类女子向来都是避而远之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知交好友。
  
      “诗”
  
      “我叫莫兰。”若水打断对方的话,即然说开了,那就不能再由着对方叫诗音了。
  
      虽然对若水来说,叫诗音还是莫兰都没什
  
      么区别,反正都不是她的名字。
  
      “李寻欢,我很感谢你传给我的功力,虽然一开始并不是我想要的。但现在我真的很感谢你,还有你教我的小李飞刀。
  
      我很抱歉,我当初用林诗音的身份学了你的飞刀秘籍,对不起。我心里是当你是我师傅的,从今以后,师傅有任何事都可以来找徒弟,徒弟一定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若水说到后面时,只得觉有些牙酸,以前看电视时,每次听到这句台词都有想笑的冲动,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酸的一天。
  
      对面的李寻欢有些好笑,“傻丫头,飞刀我即教了你,就不会后悔。我不是你师傅,你也不是我徒弟。我不需要你上刀山,也不需要你下火海,你我即有夫妻之实,那我自然是会对你负责的。待出山后,我们就成亲。”
  
      若水:这李寻欢还挺负责,不过你愿意,我可不愿意。
  
      若水:“我不想成亲,我曾是青楼女子,可配不上李大侠。”
  
      对面的李寻欢明显愣了一下,显然有些意外。还待再说,就被若水打断了。
  
      “李寻欢,别说了,我意已决,下山吧,你不是还急着找你兄弟阿飞吗?”
  
      李寻欢想着阿飞也不在说了,当务之急是先把阿飞找到,其他事可以慢慢来。
  
      下山很快,几个时辰后就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龙门镇。
  
      找了家饭馆吃过午饭,若水就有心分开走了。
  
      她知道李寻欢肯定会回去找林诗音,而她又和林诗音长得一模一样,两个人如果相见,那多尴尬。
  
      按照时间算,林诗音如果没死的话,现在应该已经恢复容貌了。
  
      不过就算死了,也不关她的事,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炮灰,一个替身。
  
      “李寻欢,祝你一路顺风。”若水站在路口微笑着告别。
  
      “我要去闯荡江湖,说不定有一天江湖中也会有我的传说哦。到时你坐在酒楼中也许会听到我的故事也不一定。”
  
      李寻欢:“莫兰,你跟我一起走吧,你一个人上路,我不放心,这江湖险恶,人心难测。”
  
      “托你的福,我现在也算有点自保的能力,我会小心的。”
  
      若水说着挥着手转身离开。
  
      一个小时
  
      后,若水焉在路边。刚才是潇洒,现在却是累成狗了。
  
      这古代出个远门也太不方便了,人烟稀少,方向都分不清楚,靠两条腿得走到什么时候去了。
  
      这时代的交通工具主要靠马或马车。马她骑过,以前逛景区时,为了臭美,花上几十块骑在马上拍过照片,前面有人牵着,走上那么一小段路。
  
      但要让她在这崎岖不平的路上骑马飞奔,呵呵....更何况她还没钱买马。
  
      这时代,买马就跟在后世买车一样,是需要一大笔钱的,有钱人才买得起的。
  
      她现在身上就只有原主的几两碎银子,过两天吃饭都成问题。当务之急是先要想办法赚钱。
  
      天黑前,若水终于赶到了白石城。石头堆彻的城墙一点也没有电视剧里的大气威武。
  
      城门口站着两个士兵懒洋洋的,一点也不像站岗的。
  
      若水记得在现代时,路过法院或公安局这类的地方时,看到门口的警卫无论何时都站得笔直笔直的,一丝不苟。
  
      跟这古代的士兵一比,直接甩出了几条街。
  
      “路引呢?”
  
      若水:.......
  
      糟了,她忘了,古代出门还需要路引这玩意儿。
  
      她前几个任务世界,要么是现代,要么就在皇宫里,根本就没用过路引这东西。
  
      若水:“路上赶路弄丢了。”
  
      “没有路引不能进城,走开,走开。”
  
      若水这一路走来,灰头土脸的,也就比乞丐好点,脸上全是灰尘,长相都看不清楚,自然也看不清容貌。
  
      “兵大哥,我这实在是掉了,你就让我进去吧,这天都快黑了”。若水好言请求道。若水知道,如果自己有钱的话,塞上点银子说不定就搞定了。
  
      可是她现在穷啊。
  
      也不知道李寻欢在外面流浪了十年,哪里来的钱天天住客栈,吃肉喝酒的。
  
      “走开,走开,再不走就抓你进大牢了。”士兵一把推开若水,让若水考虑是不是要把这两人打倒后进城。
  
      不过这样后患很大,她不想被人通缉。在这陌生的古代,没有家族,没有靠山,随便被人安个罪名都没处申冤。
  
      若水只得离开城门口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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