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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4章 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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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你睡醒了给我打电话!”丽莎笑嘻嘻送上一个吻别,离开了酒店。
  
  秦风这刚想躺着,史大柱过来敲门。
  
  “这不倒时差么?”秦风无语。
  
  这个时候,美国已经天黑了,现在是晚上11点了,虽然说,在华夏来说,是中午,但也必须倒时差。
  
  更何况,飞机坐久了,真的很累。哪怕是头等舱,但是只要是舟车劳顿,那就会很累。
  
  “睡不着!找你聊聊天!”史大柱提来两瓶酒。
  
  “我怎么感觉你和王磊磊有点像了!”秦风无语。
  
  “王磊磊是谁?”史大柱愣了愣,“不和你说这些有的没的。喝点酒,好睡觉!”
  
  秦风也欣然坐下,俩人一人一瓶,也不要杯子,至于下酒菜,就是酒店小吧台里面的一些零食。
  
  俩人一边吃,一边聊。
  
  “对了,这真是乔布斯女儿?”史大柱问。
  
  秦风点点头。
  
  “那个,秦风,不是老哥哥我说你,你这样弄,迟早得出问题啊。”史大柱嘀咕着,“这国内两个,美国还有一个,现在日-本还有一个…”
  
  “等等,你说国内和美国,我认。但是日-本,哪来一个?”秦风连忙拦住。
  
  “这个和你聊了一路飞机的那个不是么?我看上去挺漂亮的,而且,身材也不错。”史大柱撇嘴。
  
  “那是日-本明星,我们只是都是音乐圈中人,所以聊了点。”秦风解释。
  
  “秦风,我可是过来人,那小姑娘眼神中的崇拜就别提了,你可不要否认。”史大柱酒精已经有点上脑了。
  
  轮喝酒,秦风在王磊磊的锻炼下,可比史大柱这个老江湖还要厉害。
  
  没办法,军区大院出生的王磊磊,太他M能喝了,身体又壮实,这喝酒,真喝不过。每次都醉,这酒量自然而然的上涨了。
  
  秦风不吭声了。这压根没得解释。
  
  “秦风,我劝你,还是小心点。别惹出什么事来。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史大柱劝说。
  
  “老哥,放心,我知道的。不会乱来的。”秦风连连点头。
  
  俩人各自一瓶酒灌下肚,史大柱基本上已经醉了。秦风艰难将其送到房间里躺好,自己也基本上有点酒精上头了。
  
  回到房间,刚想躺着,电话响了。
  
  “你好,请问你需要客房服务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蹩脚的英语,秦风愣了愣。
  
  这种英语,秦风就在一个国家听过,日-本。
  
  这各国人学英语,说英语,都有很大的区别。
  
  例如华夏人说英语,这语法就是一个超级大的问题,例如todayismybirthday!这就太中式英语了。虽然从华夏人理解,这今天是自己生日没错啊。
  
  但实际上来说,从英语这一门逻辑非常严谨的语言来说,今天就是公元某一天,这一天,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国家,只是属于一个计时的日期。你不能说今天是你生日。
  
  你可以说,Itismybirthday,today!或者,today都可以不要。当然,非要说todayismybirthday也不是不行,毕竟口语化,很多不严谨,而且全球一体化时代,这样说也无所谓。
  
  然后华夏人发音,是属于发音比较正确的。
  
  这印度人发音,那就是属于蜜式印度英语,听了会让人觉得很甜腻,黏黏糊糊的,听不清楚。
  
  这种发音技巧,在许多南亚大陆都是如此,类似的发音。
  
  这到了日-本这边,那则是发音会更加古怪,每个单词你都能听清,但是却很难听懂。因为他们发音,有很多是受限于其日-本发音技巧,所以发不全。导致很多都是很让人听懂。
  
  当然,这些国家的语法结构,都要比华夏人好。这一点,也是无奈的。
  
  没办法,中文和英文属于俩大完全不同的语系,中文重意,不重形势。
  
  英文,则非常讲究语法结构正确,这错了,那就是不对。而且,非常重视前后逻辑结构。
  
  例如你要说:我去超市买苹果,它要贵的话,就买梨子。它要不贵的话,我就买10斤。
  
  这在华夏人理解,很好理解。但是翻译成英文,要是第二个它,你用it,而不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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