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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光阴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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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啃完一块排骨,李金花放下手里的筷子,假装斯文地用丝帕擦了擦嘴,“到底是山旮旯里出来的,一脸的穷酸样,我看见就来气!不过,穷酸的贱丫头配那只养不熟的白眼狼,真正是合了我心意。”

    说到高兴处,李金花麻溜地给聂云欣夹了几块菜,眉眼含笑,“这次多亏了欣欣,给妈出了一口气!”

    聂云欣勾了勾嘴角,虽未笑出声来,却能看出来她心情不错;要说前世聂云欣最恨谁,既不是她的瘸子丈夫,也不是见钱眼开的李金花,而是她同父异母的大哥聂云从。

    上辈子她初中毕业之后,就被李金花以一万块钱的彩礼,卖给了同村的李瘸子做媳妇,起先李瘸子对她还不错,但是在她连生了三个女儿之后,整个人都变了,每每喝醉了酒,就对她拳打脚踢。

    之后李瘸子又染上了赌博,欠了赌债还不上,就开始打女儿的注意,背着她把两个小女儿给卖了;她想反正是女孩子,卖了就卖了吧!心里虽然有些难过,但还能忍受。

    谁想到李瘸子愈发的变本加厉,把注意打到了她的身上,逼着她去陪那些债主,她才明白李瘸子根本就没把她当人看,于是在同村小姐妹的撺掇下,偷偷跑了出来。

    大城市固然先进发达,但也不是那么好混的,对于初中学历的聂云欣来说,可以想象有多艰难,什么清洁工,服务员,洗碗工,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她连垃圾都捡过。

    就这样年复一年,当别人享受灯红酒绿的时候,她辗转各个城市,东躲西藏,生怕被李瘸子给找到,拼命的干活,拼命的攒钱,过着最最简朴的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偶然遇到了同村的姐妹,她才知道李瘸子早就死了,是半夜里喝醉酒,掉沟里淹死的。

    而且她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大哥也发达了,不仅娶了首长千金,而且还成了高高在上的将军。

    这一刻,聂云欣的心里突然涌出许多怨恨和不甘,这都凭什么呀!凭什么只有她这么命苦,凭什么聂云从这么好命!明明第一个老婆跟人跑了,还能重新娶到首长千金,上天为什么这么不公!

    因为满脑子都想着聂云从的事情,所以在过马路的时候闯了红灯,被疾驰的汽车撞死。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回到刚刚上初中那会儿,为了改变将来悲催的命运,她开始帮着家里致富,努力学习,她不仅要上高中,还要上大学,她要所有人都仰望她。

    到目前为止她做的很好,凭借前世的记忆,一路顺风顺水,成为了珠城数一数二的女强人,天才企业家。

    其实她重生前对于这个大嫂一点也不熟悉,只是经常听同村的人说起,十里八乡第一荡*妇,不仅长得丑胖,而且生性放荡。

    聂云从上辈子之所以能有那么大成就,还不是娶了首长千金!

    如今被她绝了蹬天梯的路,还娶了这么一个荡*妇,看他以后怎么风光!

    楼下一家人亲亲热热地吃着晚饭,楼上最西面的一间房里,聂云欣口中的大嫂,也就是林珑,此时紧闭着目子躺在床上,正接收着原主的记忆。

    是了,她并不是这里的人,准确地说,她是利用光阴蚕穿越时空来到这儿的。

    光阴蚕全名是玲珑九转光阴蛊,因外形像蚕宝宝,所以也被叫做光阴蚕,它的作用就和它的名字一样,扭转光阴,追溯时光,在南疆十大奇蛊种,名列榜首。

    当年林珑看到这一段记载的时候,完全就没把它当回事,毕竟穿越时空,扭转光阴啥的,实在是太玄幻了。

    更不要说,使用这种奇蛊,还需要炼蛊者献祭出自己的生命,仅仅这一点,就把所有蛊师的路都给堵死了。反过来讲,就算献祭了生命,使用了这种光阴蚕,也不可能知道结果,因为献祭者自个儿也死了!

    林珑之所以炼制光阴蚕,纯粹是一时兴起,一方面是因为皇宫里资源丰富,不用白不用;另一方面是因这奇蛊的名字暗合了‘玲珑’二字,这才想要练练手。

    她只是没想到,真的有一天会用到光阴蚕。更加没想到的是光阴蚕真的有这种功能;真的带着她扭转了光阴。

    虽说有些可惜了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浪费无数天材地宝才炼制而得的奇蛊。但能换她重活一世,也算是值了。

    原主和她的名字一样,都叫林珑,父亲是煤矿工人,不过在十年前的矿难中去世了,母亲在父亲死后不久,卷走了家里的积蓄和父亲的赔偿款,大着肚子和别的男人私奔了。

    至于她肚子里是不是原主父亲的种,林珑就不得而知了。

    原主虽然成了孤女,好在祖父还活着,不至于无依无靠,祖孙俩相依为命,倒也乐呵,只可惜好景不长,在原主即将高考的时候,祖父忽然心脏病猝死。

    换句话说,祖父就是原主情感上的依靠,突然一下子人没了,而且还是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可想而知对原主打击有多大。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句话用在原主身上,实在是最合适不过了,这边刚刚落榜,那边就被退婚,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在部队里立了功,发达了,觉得原主这样无父无母连大学都上不上的穷丫头配不上自己,所以想把俩人的婚约解除。

    原主就在这样的连番打击之下,心里想不开,选择了割腕自杀,还好发现的及时,保住了一条小命;就在这个时候,从山窝里飞出去的金凤凰——聂云欣忽然找到了原主的叔伯,砸下十万块钱的彩礼,说是替自家大哥过来提亲的,指明要原主做大嫂。

    十万块钱对于山旮旯里的农民来说,实在不是小数目,原主那几个无利不起早的叔伯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拿起了长辈的派头,代原主同意了这门亲事。

    因为失血过多,原主一直处在昏迷中,直到被抬进聂家,才清醒过来,在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气急攻心,吐血而亡,正好让林珑占了便宜。

    林珑能感到原主的怨恨和不甘,或许是内心里潜藏着太多的委屈,恨叔伯的无情,恨命运的不公,恨自己懦弱。

    但就林珑自个儿来讲,经历过一世的人,在面对原主这段历程的时候,心中却波澜不惊,并没有多少恨意。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有什么好怨恨的!要怪就怪你自己太弱。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从女人感性的一面审视原主的经历时,不免又多了几许同情;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敬畏强者,同情弱者。

    前世的经历,早就让林珑看透了这一切。

    如今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实力,只有尽快提升自身实力,她才能完成原主的遗愿,走出眼下的困境。

    想要尽快提升自身的实力,就要及早的开窍,只有开了窍,才能掌握沟通蛊虫的元气,才算成为一名真正的蛊师。

    但根据她这半日的观察,这里的元气少得可怜,就算她布置了聚气阵,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积攒够她开窍所要用的元气。

    林珑没这个耐心等下去,再说原主的情况也不容许她这么干等着;思来想去,林珑觉得要想及早开窍,好像只有这么一个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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