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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石头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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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咚咚咚…”刘氏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心里一阵纳闷,披上衣服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骂着“深更半夜敲什么敲?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老娘好不容易睡下,急着让老娘投胎是不?”

    一旁草屋里身体有些好转的高顺,也瞪大眼睛,竖起了耳朵。

    “娘,是我。”

    “嘎吱”门分左右,刘氏将房门打开往外一瞧,可不是自己那宝贝嘎达,只是想不到儿子竟然穿的如此贵气,又是皮袄,又是马靴,腰里还别着弯刀,手里还拎着马鞭子,头上还带着毛绒的皮帽,乍一看,像个富家娇宠的小少爷。

    “真是你吗?石头?”刘氏瞪大眼睛围着石头赚了几圈,楞是不敢相认,这才去了几天,变化也太大了吧。

    “来啊,把东西放下,娘,我还有事,不能耽搁太久,是我,您儿子您还不认识了吗?”一边吩咐着让人将几袋米面搬下车,石头一边亲昵的跟娘亲说着话。

    “对了,这是我燕大哥给你做的袍子,娘,天寒地冻,你腿脚不好,经常发冷,燕大哥一直挂着呢,不过燕大哥比较忙,人家是做大事的人。”

    “这…”摸着石头给自己披在身上的裘皮大袄,刘氏恍如做梦,哽咽的久久说不出话来。

    “娘,那个人怎么样了?”

    “儿啊,这真是你燕大哥做的?”

    “是啊,是啊,娘,您现在知足吧,燕大哥给谁送过皮袍子啊,哦,想起来了,华神医的孙女好像临走硬拿走一件,不过这可是燕大哥亲手给您做的,娘您多注意身体,我问你话呢,屋里那人好了吗?”

    “哎,替娘谢谢你燕大哥,记住了,好好干,别偷懒,那人…哼,死不了,有娘在,过的舒服着呢。”回头瞥了一眼高顺的屋子,刘氏一阵不忿的冷笑。

    竟然把我家恩人气成那样,白枉人家救你一命,真是一个白眼狼,刘氏心底对高顺很不待见,若不是张燕有吩咐,刘氏真想把高顺掐死。

    “走了娘。”刚跳上马车,石头猛然想起了什么,又翻身下了车。

    “娘,儿给你磕头了。”

    这是张燕的嘱咐,见一次,磕一次,刘氏眼圈发红,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就这么瞅着儿子,也没有拦阻。

    自打把儿子送上山,刘氏就明白,儿子的命,也许有一天就没了,可刘氏不后悔,自己娘俩的命,几年前都是白捡的,早已赚了。

    望着儿子离去的身影,刘氏站在门口,久久没有挪动一步,儿子在山上没有吃苦,自己又被人家如此关照,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摸着身上锦缎一样柔软舒适的皮袍,刘氏笑出了眼泪,值了!

    “你怎么起来了?”刚一转身,刘氏正想将几袋米面拿回屋,却瞧见高顺踉踉跄跄的从屋里走了出来。

    高顺的伤太重,虽然将养的不错,可短日内还是难以好转,七十二处伤,换了旁人,早见了阎王。

    “我都听见了,刘婶,你儿子就是小石头。”高顺一阵苦笑,想不到,自己还是又承了张燕的恩情。

    “是啊,怎么了?瞧着脸色不好,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刘氏瞪了高顺一眼,不满的嘟囔了一句,说着,拿起米面往屋里就走,高顺赶忙伸手接过,可身子却站不稳,险些跌倒。

    “你啊,还是别添乱了,这点活,对你刘婶来说不算啥,穷苦百姓,哪那么娇贵。”一手拎着一袋米面,刘氏健步如飞,很是轻松,不得不说,吃苦受累的农家百姓,一旦能吃饱饭,绝对有的是气力,连一个女人也比大富人家的棒小伙子毫不逊色。

    “刘婶,我想问你一件事?”当刘氏忙完之后,高顺楞是缠住了刘氏,深更半夜困的难受,不让人睡觉,刘氏心里很窝火。

    “说吧,啥事?”

    “这燕贼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你不是都知道吗?何必多此一问?”刘氏一点也不给高顺好脸色,气呼呼的瞪着高顺,没好气的回了句。

    “刘婶,你知道吗?他们这是造反,是作乱,是要杀头的,可您还把儿子送上山,你这是把他往火坑里推,你知道吗?怎么,送你几袋粮食,一件皮袍子,你就动心了?”

    “你住嘴,有你这么说话的吗?我告诉你,你没有资格这么说我家恩公,因为,你的命也是人家救回来的,我一个妇道人家,别的不懂,但我知道,人,得知恩图报,就算没有这粮食,没有这皮袍子,我也乐意让儿子上山,一句话,跟你一样,我们娘俩这命也是人家救回来的,再说,现在什么世道,你以为能上饱饭很容易是吗?我告诉你,满大街都是难民,天天都有冻死饿死的饥民,这粮食,我知道来路不正,是抢来的,那有怎么样,没有这粮食,老娘也得喝西北风,也得活活饿死。”

    高顺一阵语塞,心中一阵苦涩,可还是不甘心,“刘婶,可他们这是造反啊?官府朝廷绝对不会坐视不理,说不定很快就会派人来围剿他们,到时候,只怕他们谁也活不了,难道您就不担心吗?”

    “当娘的,怎么能不担心呢。”刘氏叹了口气,重重的坐在床上,眼中满是牵挂,让儿子当反贼,但凡有活路,谁愿意这样。

    “那你还…”见刘氏有些意动,高顺又劝。

    “听说你想投军?”哪知刘氏却突然抬头看向高顺,冷不丁问了一句。

    “是啊,堂堂七尺男儿,自然要顶天立地,当马革裹尸,手持三尺青峰保家卫国,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高顺两眼一亮,胸脯一挺,身上气势顿时陡然一变,如同投军入党的新兵蛋子光荣宣誓一样,一脸庄重自豪。

    “呵呵,保家卫国我看你这不是保家卫国,而是助纣为虐,老百姓都逼的家破人亡,无家可归,投军刀剑指向谁?肯定是作乱的反贼乱民对不?谁造反,就把他们杀个干干净净,这样一来,那些欺负百姓的贪官污吏还有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岂不高枕无忧,可以放心的肆无忌惮的继续喝我们百姓的血,继续将我们往死里逼迫,呵呵…投军好啊,好啊,你趁早给我赶紧滚蛋,我要是你,非得一刀抹了脖子,救你这白眼狼,我真不知道燕哥儿图的是什么?甚至人家为了请神医上山,还给神医磕头下跪了,哎…”狠狠剐了高顺一眼,刘氏气的扭头回了屋,再也不愿跟高顺多费一句口舌。

    这人,良心,大大滴坏了!

    高顺再次哑口无语,楞在当场,的确如刘氏所说,人家救了自己,恩重如山,可自己却…恩将仇报,可高顺的内心,也不好受,难道这世道真的变了吗?当反贼还有理了?

    内心深处,高顺仍然对朝廷抱有希望,他不相信朝廷会把百姓往死里逼,这肯定是官员中出了害群之马,肯定大多数还是好的,整个朝廷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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