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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常山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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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铁柱等人,被张燕派人安顿在赵家村附近,不但每人送了不少钱粮,也派人给他们搭建了不少屋舍,算是让这些流落在外的关外人有了个暂时的落脚地。

    …………………………

    “嗬嗬嗬…”数百身穿单衣的黑山弟兄,五人一组,每组都肩扛一根数百斤重的粗重滚木,正围着后山,来回奔跑,一边跑,一边喊着号子。嘹亮的号子在山谷久久回荡,震的大地都跟着震颤不已。

    虽是三九酷寒季节,这些人,却一个个满身大汗,身上的衣服都被浸湿了,有的甚至还光起了膀子,从那裸露的肌肤上,触目惊心的淤青肿块,格外醒目,甚至好些人肩头都磨的脱了几层皮,满是血淋淋的血痕。

    “是爷们就给我直起腰,是汉子就给我吼起来,吃不了苦,忍不了疼的,趁早赶紧滚蛋,黑山军不养脓包软蛋。”张燕挺身站立在一块凸起峭壁岩石上,居高临下,冷冷的看着这些埋头苦练的新兵蛋子,面无表情,脸上毫无怜悯。

    “嗷嗷嗷…”一个个刚刚还有些垂头丧气的全都鼓起了劲头,再次扯开喉咙,如虎啸雷鸣般喊起了震天嘹亮的号子。

    “瘦猴,磨蹭什么,早晨没吃饭吗?给我利落点。”一个精瘦的汉子正随着一帮人顺着一处悬崖向上攀岩,这种训练法子自然出自张燕之手,动作稍慢,张燕手腕一抖,一枚石子已经应声而出,下一刻,哎呀一声惨叫,瘦猴的屁股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

    后山原本不太空旷的地方,因为很多树木被伐掉,顿时变得开阔起来,有的在爬树,有的在攀岩,有的在举重,有的在跑步,总之,张燕因人而异,将一千人分成几个部分全都进行着非常规且高难度的训练。

    “燕哥,抓到一头狼,你瞧,个头大的很,还活蹦乱跳呢。”随着一阵兴奋的欢呼声,擅长训狗的狗蛋带着几个人用铁链牵来了一头个头威猛的野狼。

    至于说为什么山上有这么多古怪的名字,比如:黑狗、瘦猴、石头、狗蛋,豆花,一句话,穷人家里生了娃图个贱名好养活,张燕的黑山军百分百都来自穷苦百姓,名字自然格外怪异,世家豪门谁会来当山贼?何况穷人识字的不多,能指望起出多么高雅有深度的名字吗?

    这头狼全身灰毛,棕毛松散凌乱,满身狼狈,腿肚子还有不少血迹,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看起来被捕之前明显经过一番剧烈的挣扎,就算被制住,孤傲的眼神仍然带着慑人的暴虐寒意,让人不敢直视。

    “好,很好,交给你了,找铁匠打个铁笼,以后若是谁操练不上心,将他跟野狼关在一个笼子里睡觉。”

    “啊?不要啊…”大伙听到张燕无情的安排,全都绝望的惊呼起来,对此,张燕直接选择无视。

    “好咧,燕哥,你就请好吧,看你们以后还好不好好训练。”狗蛋牵着野狼得意的扫了周围一圈,于是乎,一个个打了鸡血,吃了枪药一样,全都嗷嗷直叫练的更加起劲。

    “燕哥,如今山里兄弟们已经有了上千人之多,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虽说燕哥义气,不拘常理,可属下所有兄弟都燕哥燕哥的这般乱叫,实在不成体统,对燕哥今后的大事,也恐怕不利。”吃饭的时候,于毒再三劝说张燕,称呼必须尽早改换,否则对张燕以后的威信绝对不利,这是扯旗造反,不是嘻嘻哈哈称兄道弟,于毒的担心很有道理。

    “改吧,反正称呼燕王我还是觉得不妥,既然我们是黑山军,那就让他们称呼燕帅吧。”

    于毒一心为自己着想,张燕自然能分出轻重,只是想不到,黑山军的发展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难怪黄巾张角振臂一呼,天下数十万百姓群起响应,这不是没有道理的,穷人都快饿的吃不上饭,管你是谁?管你造反不造反,只要让他们看到希望,有口饭吃,他们就跟你干。

    “对了,燕帅,十几天了,李万年除了前几日送来了300贯钱,剩下的始终没有凑齐,你看…莫非他这是缓兵之计,暗地里是不是有什么诡计?”既然张燕答应让众人改口,作为跟张燕关系最近的于毒,当即以身作则,并不觉得自己跟张燕亲近而有所例外,严谨认真的态度让张燕心里也为之称赞。

    “呵呵,看来上次的事情,他并没有吸取教训,今夜我就带人去县城走一趟,是该好好敲打敲打他一下了,让他知道知道盐是打哪头咸,醋是打哪头酸,如今山上兄弟上千人之多,盔甲刀枪只有区区一百多套,僧多粥少,根本难解燃眉之急,这事你多费心,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于毒屈指一算,距离张燕所说的冀州风云只剩下三十多天,虽然心中半信半疑,可于毒不得不认真对待。

    “报…”就在两人闲聊议事的时候,突然外边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紧跟着跑进来一个弟兄。

    “何事惊慌?”于毒略一沉吟,开口问道。

    “军师请看,这是真定南城守军马宝才传来的消息。”说着那探报将一封火漆信件小心翼翼的递到了于毒手中。

    于毒撕开信封,展开牛皮信件一看,蔚然一笑,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神色“一个区区十几岁的娃娃,我当这李万年请来何方天兵天将呢?”

    张燕一愣,接过信件瞧了一眼,顿时脸上寒冰般凝成了冰霜,“赵家村的白袍小将,常山赵云?”

    “燕帅,你已经离开常山五年了,对这边的事情可能不太熟悉,五年之前,燕帅的燕贼之名响彻冀州,风靡常山,燕帅走了之后,常山又冒出了一位少年英雄,燕哥黑白通吃,对官府豪绅毫不留情,可谓惩奸除恶,仗义疏财,而此人,则打抱不平,行侠仗义,行事做派不失君子之风,只可惜,他从不对官府对世族出手,跟燕帅行事作风截然不同,可谓一正一奇,一柔一刚,一阴一阳!”

    张燕万万没有想到,李万年居然请出了常山赵云,五年之前,赵云不过是个九岁的孩童,可是五年之后,雏鹰初飞,蛟龙入海,十四岁的赵云,谁敢小视?

    虽然三姨太很娇媚,很可人,很讨人喜欢,甚至夜里伺候人的功夫也让李万年痴迷的无法自拔,可为了一个女人,他已经损失了太多的钱财,甚至还搭上了上百条性命,眼看张燕这就是无底洞,根本填不满,正巧赵云学艺归来,李万年便派人花言巧语将赵云请来了县城。

    赵云少小扬名,素爱打抱不平行侠仗义,没有习武之前,就在常山一带闯出了侠名,习武之后,更是嫉恶如仇,秉着惩奸除恶伸张狭义的原则,做出了不少为人称颂的义举,如今家乡有难,山贼嚣张跋扈,不但胁迫县尉索要盔甲银钱,竟然还妄想作乱反上,十四岁的赵云,正是初生牛犊的年纪,没有丝毫犹豫,便应了李万年的邀请,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真定县的儿郎,家乡有难,他绝不能袖手旁观。

    两人都是真定响当当的儿郎,一个是义贼,一个是豪侠,却注定有一场龙争虎斗的血腥搏杀,赵云知道张燕,从小到大,耳朵几乎都听出了厚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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