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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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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笔是中洲大陆每一位书者都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没有得笔,就不算是真正的书者。

    中洲人口亿万,习书者无数,可得笔者寥寥。

    不得笔,即便再勤奋习书,任他字迹如何美观,也只是怡情观瞻的雕虫小技,称不上书法大道!

    得笔即得其笔法,是从传世法帖上体悟书法道理。得笔之人得书童书位,不仅有天赐“心灵手巧”、“墨干不凝”的奇能,还自动归为士族,享有种种特权。

    “我在这世上无根无凭,若不得笔就是任人宰割,无论如何,我也必须要得笔!”

    顾云心中暗下决心,转念间,却又烦闷无比:“本以为以我穿越前临写书法数年的基本功,得笔易如凡掌。没想到竟是这么难。这个之前的顾云,硬是熬死了自己,也是得笔不得,如今一天的时限已过,该如何办是好?”

    顾云走到石桌之前,抓起毛笔,试着写了一行字,却丝毫未有元气引动的迹象。

    “是我过于自信了!”顾云摇了摇头,心中满是失落。

    得笔关键在法帖,可眼下桌上所摆的法帖,却只能说是低劣的很。

    这时代没有顾云后世的影印技术,对法帖的传播也是借着书者的临摹。

    临摹的如何,完全看书者的功力态度。

    顾云手中法帖,便是那最低劣的临摹之作,也难怪他迟迟不能得笔。

    没办法,买帖要用钱,他实在太穷了,就连纸都买不起,只能用芭蕉叶代替,更何况那些好的法帖,往往都是一字千金之作,就是将他卖了也付不起啊。

    “少爷,先休息休息吧,今天是十月初五,该祭祖碑了!”方伯在一旁劝道。

    “哦?祖碑?”

    “是啊,后院的那方祖碑,老爷夫人在世时,每年都要打扫祭祀,虽然现在只剩少爷了,但这祭祖碑,却还是不能马虎得!”

    不知为何,顾云听到方伯话语,心中忽然对这祖碑来了兴致,便应道:“好,方伯,你带我去看看。”

    顾云随方伯走到后院,正看到一方古朴浑凝的巨碑伫立其中。

    碑高两丈,宽八尺,是整块青石凿刻。碑额正书已被风化剥蚀的模糊,只能隐约看到“魏”、“鲁郡”、“清”几个字。

    碑身被红色绸布缠住,看不到碑身的正文。这红色绸布已经十分陈旧,布上打满了补丁,却浆洗的异常干净。

    “少爷,上香吧!”

    方伯小心地从囊中取出两柱香点燃,递到顾云身前说:“少爷,家里窘迫,只剩这三柱香了!”

    “好!”顾云从方伯手中接过香,作揖敬香。

    方伯一瘸一拐地走到碑身前,猛地扯下红绸布,露出碑上密密麻麻的碑文。

    “少爷,此碑全名:魏张府君清颂之碑,其中所记,乃是祖上感念鲁郡太守张府君兴德设教之功而设,此碑原在孔庙,后逢妖蛮入侵,便被老爷从孔庙移入宅中!”

    “魏鲁郡太守张府君清颂之碑……”

    顾云前世犹爱书法,倒是对书法知识着实下了一番苦功。他反复念叨了几声,心中想起从前研习的书学理论,猛然间回过神,脱口而出:“张府君,张猛龙碑!”

    此碑便是魏碑之首,张猛龙碑!

    顾云回忆起当时书上所记,又仔细观察了碑身,心中更加确信。此碑书法劲健雄强,奇正相生,结构精绝,变化无端,被历代书家誉为魏碑第一,乃是被推崇备置的传世碑铭!

    顾云不住摩挲着碑文,感受着碑中之字蕴含的传世笔法,心中更觉震撼。

    碑上之字虽是凿刻,却有如墨迹书就一般,字中笔划流光异彩,隐隐如流动的精金玉液。整个碑体笼罩在氤氲的五色奇彩之中,有云烟飞动、风雷激荡的异象显现,碑身引动天地元气,凝聚成鸾、凤祥物,交鸣于碑上,四下金声玉振之音隐然入耳,幽兰书香扑鼻而入!

    怪不得要用绸布包住,不然被有心人看到,会引来多大的纷争!

    “这碑文比自己临习的法帖不知高明多少!”顾云出神的望着碑文,头脑飞转,无数念头涌上心头。

    “少爷,你怎么了?”在方伯眼中,这碑文仅是一方普通的石碑,碑上石质暗淡无光,字迹更是剥蚀的厉害,怎会引得少爷如此出神,他不懂。

    “方伯,你难道看不到吗?”

    顾云被方伯唤回神,也是满眼疑惑地看向方伯。

    这碑文气势惊人,种种异象令人称奇,难道方伯看不到吗?

    “看到什么?”方伯仍是茫然的问道。

    见他眼神清亮,并无隐瞒之意,顾云也不再追问,将注意力放回碑文之中。

    此碑书艺高超,所蕴含的笔意精髓,笔法传承更是直指大道本源,用来临习得笔,简直如虎添翼!

    顾云想到自己上书法课时所学习到的书法理论和《张猛龙碑》的临习要点,更是对从《张猛龙碑》中得笔充满自信。

    得笔,书童,士族!这可是他在这异世立身之基。

    “没什么,方伯,你去帮我取来纸墨,将这碑文拓下,我要好好临习!”

    “嗯,少爷,我这就去!”方伯应道。

    方伯将碑文拓下,顾云捧起拓本,马上临习起来,不知不觉半天都已过云,他用功太勤,连饭都没吃,等到想起时,肚子早已饿地咕咕叫了。

    “矣,芭蕉叶也写了近千张,怎么还是不得其门?”

    顾云将手中毛笔搁在桌上,刚写完的一帖芭蕉页退到桌下,拾起拓好的《张猛龙碑》,不住思索。

    “《张猛龙碑》笔法要决全在奇倔雄伟,刚毅无匹,我临习时也是分外注意,可是为何始终不能契合书中要道,所写之字虽看似雄强,但细审之下,却仍是无骨之筋一般,难以支撑自立?”

    “难道,难道是我心中还未悟透雄奇刚毅的真义吗?”

    顾云沉思许久,仍是不知就里,索性从石桌上起了身,细细察看地上所写之字。

    天道酬勤,这千张芭蕉页的功夫也不能说是白费,这番功夫下来,顾云字倒是越来越好,已渐渐能做到手心相印的程度。

    若是有心观察的话,他所写之字,墨迹久久不干凝,就是几个时辰之后,仍是带着些许水墨的湿意,只是用芭蕉页写就,不太看得出来罢了。

    心灵手巧、墨干不凝,这正是得悟笔法,证得书童书位的象征!

    顾云不知道,他现在离得笔,只差那临门一脚而已!

    顾云正看得入神,连方伯从院门进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旁都未曾发觉。

    说道:“少爷,家里存粮不多了,我出去买些米面做饭。”

    顾云望着方伯一瘸一拐远去的背景,心中突然起了好奇心,想到自己醒后还没出过庭院,见识下外面的世界,索性远远跟着方伯走了出去。

    顾氏老宅庭院深深,占地颇广,顾云七拐八拐,才跟着方伯走了出门。

    老宅正处在城中最繁华的朱雀大街,此时街上人流攒动,熙熙攘攘。街对面,正是一间米店。顾云追在方伯身后,眼瞅他走向米店去,便悄悄到了一旁的一家茶肆,随意点了壶茶和几个点心,先填饱肚子再说。

    那米店正值卸货时分,从码头来的伙计牵着几辆驮运米面的马车驻在店门外,几个精壮的大汉从店里走出,随着店家的吩咐,有人上车卸货,有人弯腰扛米,秩序井然,忙得热火朝天。

    方伯一瘸一拐地走到店家身前,他瘦弱弯驼的身子在来来往往的汉子面前显得异常弱小。顾云见他与店家说了几句话,竟撸起长袖,扎了扎束腰,瘸着腿挪到马车跟前,微微弯了腰,正好背起一袋卸下车的米面。

    “嗯?不是要买米吗?怎么帮着背起来了?”顾云望着眼前的景象,突然呆住了。

    方伯已是年过六旬了,这时代比不过顾云所在的世界,普通人过了四十便齿落发白,羸弱衰老,他这般年纪,论起身体条件,连顾云自己那八十有五的外公都不如,更何况他还瘸了腿。

    这米袋是显然分量不轻,就连那些精壮的汉子也只是勉强背动两包,然而方伯却仍然背起米袋,一步一蹒跚的走向店里。

    顾云出神地望着那佝偻的身躯,连那茶壶被人撞倒,茶水打湿到手上都不知道。

    在他眼中,那具佝偻蹒跚的身躯竟如此刚强。看着他步步凝重,却犹是坚定迈步而行的样子,困惑已久的问题像是突然寻到了答案。

    顾云沾湿了茶水的手指在桌上比划游走,竟不自不觉间意临起祖碑拓帖!

    对了!《张猛龙碑》结体雄奇,正如大丈夫昂首立于世间,宁折不弯,只手撑起日月。而它的每一个笔划,都剥尽了雕饰,只是直来直去、大开大阖的纵横跌宕,才能有如此劲健爽利的笔力!

    顾云以指代笔,以茶代墨,运桌为纸,奋笔直书,愈写愈是痛快。他身处闹市,心游翰墨,不觉间手眼合一,手到心到,所临之字与碑中之文半分不差,竟已完全臻至心灵手巧的境界。而所写之字,水渍久久不干,甚至还隐然带着五色光采流淌其间,一时满桌尽书,蔚然大观。

    心灵手巧,墨干不凝!

    “呼啦!”木桌受不住桌上之字所携的笔力重量,轰然而塌。

    顾云脑海陡然一震,天地瞬时晦暗起来,一道冲天的光华冲破顾云脑际,与东极之处的泰山华光交织在一起,轰地一声,浩如黄河浪奔一般的笔力倾泻而下,流淌在周身每一处关窍,将所有的滞涩荡涤一空。

    “五石之力!我以祖碑得笔,竟然足足获得了五石之力的笔力传承!”

    女娲创世后,通天巨笔化为泰山,创世笔力一半消散为天地元气,天下万族所用共用,另一半笔力凝聚于泰山巨石之中,成为人族书道力量的源泉。

    一石之力便相当于一枚泰山之石所蕴含的创世笔力,一石之上再有一丘之力、一峰之力、一山之力,万石为一丘,万丘为一峰,万峰为一山。

    “常人得笔,皆可由泰山之上获取一石之力的创世笔力传承,而现在我以祖碑得笔,竟足足获得了五石之力,比起一般的书童竟多了五倍!”

    得笔之后,获得笔力传承,便能以书意驾驭创世笔力,显化纷纭异象,衍生种种不可思议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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