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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 山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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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程双后小可推门进了歌厅,已经成为小东女友的迎宾曹韵青跟他“嗨”的一声打了个招呼。曹韵青见到了小可和程双在马路对面聊天时的样子,还不忘笑话他几句:“小可,你还挺有魅力的啊?这姑娘都急不可耐的找上门来了。你俩在电动车上粘乎那样子,跟前戏似的。”

    “前……懂不懂得尊重领导?当心我找你们主管去,叫她有事没事多给你些小鞋穿。”

    “主管对我可好了,才不会听你的。”

    “那我只能找牛姐帮忙,天天给小东开罚单。”

    “吴哥,我错了!”曹韵青咬牙切齿的目送小可上了楼。

    第二天,程双竟然电话取消了请小可吃饭的计划。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的“她”来不了。

    小可去省城已经是之后两天的事。他尽快在一天之中采购好了歌厅需要的几十套音响设备、以及大秋哥房门需要安装的隔音棉等其它物品。而且他多留了个心眼,和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约好两天后再发货。采办的事解决时已经临近傍晚,他却毫不停留的乘坐最后一班中巴车赶到了素城,在素城下车时天已经黑透了。

    下车后他当即给程双打了一个电话。哪想到女警察对他这么热心的想要伸出援手并没领情。但是当程双得知他已经到了素城时,这个姑娘略微思索了一番,还是答应了他加入的请求。于是小可便在素城公安局附近找了家店住了下来。

    小可并不是个热衷冒险的人。但是他的余生已经充满了紧迫感。或许在某天醒来时,他的感知世界就会退回到十岁之前的混沌中去。所以,他希望在病发之前能够多体会一些值得回忆的东西:包括刺激的经历、也包括他向往的一段难忘的爱情,同时还有和他一直深爱的父母之间那可贵的亲情。

    小可把所有的闲钱都用来买了保险。他曾很多次设想过一年后旧病复发时的样子,那是品味了九年人世繁华的他不能再接受的生活。所以,他宁可去死。可是他死了,他的父母又将怎么办?为了给他治病,那对出身平常的农家夫妇几乎花光了他们所有的积蓄,年过不惑却还要每日劳作在耕地里。小可能够回报他们的,也只有一笔还算丰厚的保险赔偿金而已。

    而认识了程双后小可的想法却又变了:作死嘛!与其选择一种保险公司鉴定后未必会认可的自杀死法,还不如厚着脸皮挤进程双的案子里,在适当的时候挺身而出,英勇而又刺激的死去。鱼与熊掌能够兼得的机会,小可坚决不想错过。

    可是想想他又觉得好笑,叶婴落飙车时他就坐在副座上,那时他却没感到那种玩命方式有什么刺激可言。“或许那种感观的刺激还没触及我的g点吧?”小可这样自嘲着。

    第二天上午,程双约他在公安局附近的粥铺吃过早饭,两人不多停留便登上了前往连山村的巴士。

    汽车在两侧山峦叠嶂的公路上行驶,大城市的喧嚣已被眼前纵深数里的群山拂去。小可望着车窗外,深吸了几口气,只觉得全身舒爽。

    身旁的程双一直在看着书。车窗外的山风吹过,她不算长的头发偶尔能将将拂在小可脸上,那感觉有点痒,一种直往心里钻的痒。

    程双不好意思的一笑,将头发拢向后方,“这书上说了素城之所以叫作“素城”的原因。”她见小可正静听下文,便继续讲下去:“据古书记载:女真人崇尚白色。都城内的建筑物多以灰白为主,而且那时城里的百姓也喜欢穿白袍,女真族的士兵也都身着白盔、白甲。因此上京会宁府又被人们俗称为素城了。”

    小可嘻嘻一笑:“你一路上看的书就讲的这些?靠普么?素城,素即为白,这样解释也说得过去。”

    “素城是一座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古城。而曾经座落在这座古城的金国上京会宁府又是金朝的第一座都城,前后经历了三建四毁,最后,被女真人的后代满洲人拆了。我想你没有兴趣听这些旧事吧?”

    “我是没兴趣听。不过我知道会宁府是金二祖完颜晟命人修筑的。”

    “没错。”程双点了点头,“这你也知道?完颜晟是他的汉名。他的本名叫作完颜吴乞买。”

    “原本不知道的,你看书时我瞄了几眼。”

    程双指着前面绵延数里的一个长长的土堆:“这里应该就是古城墙了。”

    “什么?这条破土包也算得上城墙?跟长城比可差太远了。”

    “八、九百年过去了,你还指望这城墙什么样?长城破损最严重的部分比这土包还可怜呢!”

    两人聊聊谈谈,一个小时的车程便显得并不怎么乏味了。

    巴士在一个叫“塔头”的小站停了下来。这是通往连山村唯一的路。小可望着连绵进大山里的土道打了个哆嗦,“这个村子名字取得很写实。”

    程双紧了紧双肩背包的带子,“走吧,为了完成任务,我是一定要进山的,你自便。”

    “我都到这儿了,还怕走这条山路?我可不希望对这次旅行的回忆里只剩下坐车到这里再返回去。”

    “你人都来了,有些事我得交待给你知道。”于是程双介绍起连山村和贩毒案有关的情况:连山村里有个卖卤肉的人,叫汪无伤。他是战强毒品的供应商之一。据战强介绍,汪无伤疑心很重,为人又乖厉易怒。给这人打电话他是坚决不会接的。战强每次接货都要亲自驱车而来,即使这样还时常会因为不明原因得罪了汪无伤而被中断货源供应。最可气的一次只因为战强站在汪无伤的身后打了个电话,对方当即翻脸赶他出门。这汪无伤竟然多疑到只有保证对方在自己视线之中才肯和人交流。

    “汪星人都是这样难沟通的。”小可想了想便问:“那你有什么打算?战强的面子他都未必给,你一个跟中学生似的姑娘找上门来,他更懒得搭理你的,你也不像能买得起多少货的大款。”

    程双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只见她从背包里取出一架单反相机,挂在小可的脖子上。“咱们偏偏不说是战强介绍来的,他疑心这么重定然会怀疑啊。咱们再旁敲侧击让他得知咱俩和战强有关,他自然会想到咱们是来找他提货的。你自己告诉人家的身份和别人悟出来的身份,哪个更值得他相信呢?”

    “你果然阴险!当初就算没有我帮忙,战强也早晚会折在你手上。”

    小可这句话明贬暗褒,夸得程双颇为得意,只是她向来不把喜怒表露得过于明显,只是淡然一笑,指着身后的背包说:“我还准备了录音笔、日记本什么的。”

    “你这是要装成记者?人家是捣腾毒品的,肯定不是傻子。现在装成记者的骗子可多的是呢。”

    “世上骗子多,还是被骗的人多?”

    小可想了想,“被骗的人多吧?”

    “对嘛,咱们这次就是要让这汪无伤自以为咱们没骗住他。他发现了蛛丝马迹,一得意起来,还不是要颠颠的跟咱们这两个“毒枭”谈交易的事?”

    七八里山路走下来,这两个习惯了出门就有车的城里人已有些吃不消了。小可要替程双背她的包,她却倔强的坚决不肯。正在二人争执时,一位农民大叔驾驶着拖拉机回村正巧经过,这趟顺风车算是救了他们,原来前面竟然还有十里路才能进村。

    大叔问起二人的来意,小可晃着胸前的相机说他是报社来农村采风的摄影记者。程双则自称是负责农村题材版块的文字记者,希望采访有关新农村发展的冷门方向,想要这位大叔给介绍几位村子里做小生意的人来采访。

    这位姓刘的大叔受到程双的思维引导,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汪无伤,“俺们村最有手艺的就数村东的老汪头了。他一手卤肉做的那叫一个绝。”

    “到了村里您能带我们去找他吗?”程双问。

    “我可不带你们去。他这人脾气怪着呢,他若是看你们不顺眼,说不定会连我一块怪罪。他这人没媳妇也没子女,脾气古怪,也不爱跟村里人来往,日子久了大伙都不太愿意搭理他。”

    小可心想这人是贩毒的,大伙儿都不爱理他他才高兴呢。于是他继续套问:“我以为农村人都不像城里人那么孤僻呢!农忙时大伙互相帮衬着种地、农闲时凑在一起打打麻将多热闹?不跟村里人来往,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老汪头根本就不种庄稼。只在半山腰种了半亩药材,那小片地他自己就打理得过来,自然没有用到别人的时候。”

    程双问:“不种地?那他有什么生活来源,只靠卖卤肉?”

    “是啊。他做的卤肉在别人家熟食店吃不到那么香的味道。村里人都爱买,就算不喜欢他,也犯不上跟自己肚子过不去是不?他家甚至常有外地人专程开车来买卤肉呢。”

    程双看了一眼小可,心想专程来的外地人未必是冲着那卤肉的。她附和着刘大叔的话说:“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他做卤肉的手艺竟然能招来外地人。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大,这就不奇怪了。”

    “刘大叔,你把他家指给我们吧,你不愿意去,我们就自己去找他。”小可说。

    “一直往东走,村东头儿最高最气派那个就是他家。门前有个招牌,很显眼。”

    连山村有着典型东北小村庄的风貌。几条沙土道按地形把村子分割开,几十间红砖房散乱的分步在道路两侧。偶尔有几座房子地基甚高,与周围的住房形成高度上的差距。但凡是高出来的房子,红砖外必然要镶上一层磁砖,房顶亮得晃眼的铁瓦上大多还摆着一块太阳能板。这种与满村“经济适用房”形成的反差也正彰显出房主人高人一等的地位和颇丰的收入。

    小可思索着村民们都爱吃汪无伤卤肉的原因,“有这手艺足够他温饱了,还玩命捣腾毒品干什么?他不会在肉里放了毒品吧?”

    “你以为那东西和鸡精一个价钱吗?说不定是人家有什么祖传配方而已。”

    “什么配方?”小可胡思乱想起来,“难道他卖的是人肉?”

    “拜托!”程双苦笑着说:“他做的卤肉要卖给全村人吃,那岂不是要每天杀一个人才够卖?你满脑子都是些怪念想,累不累啊你?活该你是个小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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