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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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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这个春节是回不去了,哎,竟落得个不忠不孝。”我叹了口气,然后掏出一支烟,安静地点燃。

    “那正好,我爸今年春节工作特多,我正愁没人陪我过节呢,哈哈。“

    “可——我还是有些担心小晓。“

    “放心啦,她跟你爸妈在一起,出不了什么问题的,多给她一点时间吧,让她静心想想。“

    看来也只能如此,当初选择了分开,也就断绝了自己的退路,只希望在这段非常时期内,小晓能将痛苦值降到最低。而如今的刘羽凡,是否已经开始走进了她的生活?

    除夕,程之初邀请我去他们家,我一再拒绝,却始终没能抵挡住那份热情,毕竟她们家老爷子亲自出马,给我打来邀请电话,如果我再执意拒绝,不免显得有失分寸。

    程家宅邸可谓称得上实实在在的别墅豪宅,具体有多富丽堂皇,我这里也不多加描述,总之,能让如此一位商业大亨落户定根,自然是不寻常的地方。后来我问程之初,为什么你爸一个人住,却要选择如此空旷的地方,既烧钱,又点燃了寂寞。程之初给我的回答是:当前社会,有两种人最有钱,一种是腐败官员,他们掌握着实实在在的货币,却不敢向世人公布,数字越大,危险性越高;第二种是商人,他们手上的现实资金并不多,所谓的资产也不过是流动于各项投资中的无形货币,所以,为了得到银行和公众的信任,他们得无限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比如住豪宅,开豪车,越奢侈,越有安全感,他们需要用这些奢侈品向银行证明自己的身份地位,唯有如此,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

    和程董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还是在提升我为经理那天,本以为他会是一个阴险狡诈,尖酸刻薄的小人,毕竟俗话说无奸不商嘛,可经过那次的一面之缘,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他并不像羽凡父母那般阴深恐怖,虽也城府深不见底,却有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迫使我无条件地愿意相信这个人。

    那午餐是保姆准备的,一大桌丰盛的饭菜,看得我眼花缭乱。程董那天穿得特别鲜艳,一身标准的唐装红,这是程之初特意准备的。据说有一种传统,如果老人在除夕那天穿着鲜红色的衣服,便可以起到年年益寿之功效。

    “小虞啊,尽情地吃,不要拘束,年轻人,胃口一定要好。”程董一副关切的语气。

    “嗯,谢谢程董。”

    “我本打算大家一起出去吃西餐的,可我爸说既然是中国人的除夕,那就绝不能搞西式那一套,所以。”程之初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

    “其实,我也觉得,还是中国菜好吃。”我诚心表述自己的观点。

    “你看你看,还是小虞有眼光。我有几个生意上的外国朋友,每次来四川,我就偏不带他们吃什么高档西餐,专去吃火锅店,或者小吃一条街,既然在中国,那就得按咱中国的习俗去办。你还别说,那些外国朋友啊,还特爱吃我们中国菜,何况我们自己?所以说啊,这个民族的东西,一定要发扬广大,要——”程董似乎越说越带劲儿。

    “好啦好啦,知道啦,要发扬民族传统,为祖国争光!“程之初似乎听腻了这些,赶紧夹上一块肉送到程董碗中,将他未说完的长篇大论给彻底堵上。

    “就您想得出来,吃那么辣的火锅,您就不怕把人家给吓跑了,到头来连生意都吹了。”程之初笑着说道。

    “生意场上的事,你个小黄毛丫头懂个啥。唉,对了,小虞啊,新地方上班还满意吧?”

    “满意,当然满意,这件事还没来得及感谢程董呢。”

    “唉——,别跟我说谢,我这人啊,最讨厌别人跟我说谢了,再说了,我家这小毛丫头,平时可没少欺负你。”程董笑着说道。

    “爸!您说什么呢!我有那么讨人厌吗?“程之初用桌下的脚踩了程董一下,再横上他一眼。

    “程董,还多亏有您这么一宝贝女儿作朋友,要不然我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程董似乎听出了话里的意思,“小虞啊,人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必然会有很多无奈,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让自己喘气而掐着别人的喉咙,弱肉强食,这便是自然规律,而老天呢,也绝不会站在弱者这一边,所以呀,你得学会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使自己能够在这个社会上站稳了脚,只有这样,你才能有资本与别人进行抗争。“

    “嗯,我知道了,谢谢程董。“我低声说道,内心的无奈与委屈交杂在一起,我深知在面对羽凡的父母这一点上,我根本无力抗衡,只能忍耐自己弱者的身份。

    “不过年轻人也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摆正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我们要享受生活,而不应为了生活而生活。”

    “好一个不应为了生活而生活,来,大家走一个,新年快乐!”见我们的话题越来越敏感,程之处赶紧举起杯子岔开了话题。

    没过多久,一个司机打扮的人在门口向程董打了一个看表的手势。

    “噢,对了,实在不好意思,我要失陪了,今天有几个澳大利亚的客户,可能晚上也回来不了,之初啊,你替我带小虞四处走走,参观参观。“程董边擦着嘴,边起身准备离开。

    “啊?爸,您又要请人家吃火锅呀?“程之初调侃道。

    “哈哈,你个小丫头片子!“程董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过身,像个孩子一样拱手弯腰,大声说道:”新年快乐!“。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程董走后,我问程之初:“这大过节的,还忙生意,你不生气?“

    程之初笑着说道:“哎,习惯了,今天能抽出时间回家吃饭,就已经很给我面子了,哈哈,男人嘛,以事业为重,我能理解。“

    那天晚上,我们并没有上街放烟花,而只是趴在阳台,欣赏着这免费的绚烂,多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在成都过年,这块平原尽情地向我展示着它的魅力,那一簇簇发着光亮的烟花在漆黑的天空绽放,与我的心情一般,试图冲破那无尽的黑暗,可无奈,再美的绚丽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短暂地照亮这一小片夜空。今晚的程之初特别兴奋,像个孩子一样望着天空,一会儿指给我这边,一会儿指给我那边,仿佛有说不完的美,道不尽的幸福。

    一切按计划顺利地进行着,我以为只要这样,小晓便可以彻底忽略我,我以为只要慢慢遗忘,便可以洗刷掉内心所有的痛苦。可事实往往不如人愿,当我差点忘记小晓之时,她又会像幽灵一般突然出现,令我的情绪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转。

    那是正月初三的下午,阳光明媚,我和程之初闲来无事,便去路边的小茶坊喝茶,那天天气非常好,太阳晒在身上,甚至令皮肤也有些刺疼。对于这个季节而言,这种天气是少有的,所以大街小巷的茶坊里都涌满了人,程之初说她喜欢这种热闹,这让她有一种过年的气氛,也难怪,有那么一个不招家的爸爸,生活自然多了太多寂寞。

    我们坐在靠椅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希望它能晒干这积攒了一冬的苦闷。而正当我仰着头,差点睡着之时,忽然感觉肩膀被人轻拍了一下,我缓慢地睁开眼,那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高健,你怎么在这里?“我和程之初都惊讶地问道,成都虽算不上大,但能碰上熟人的几率却并不高。

    “哎呀,太巧了,经理,程大小姐,你们怎么也在这里。“时光虽变,可高健的兰花指却未曾发生任何变化,仍是一副妖娆的嗓音。

    “快坐快坐。“我赶紧拖了一把椅子让他坐下。

    “你怎么?没回东北老家?”程之初问道。

    “没有,车票买晚了,回不去了,今天呀,跟几个姐妹出来打打牌,呵呵呵,真是没想到,居然还把你们给碰上了,这叫什么啊?缘分!唉,你们,终于还是——”高健伸出左右手的食指合并在一起,作出相爱的手势。

    “没有没有,你可别误会,我也是因为没买着车票,就没回家过年,这不,今天和程之初一起出来玩。“我解释道。

    “哎呀,你就别不好意思啦。“说完后,高健完成了一套妖娆的肢体动作,弄得我跟程之初蒙嘴大笑。

    “不过“他突然话锋一转,脸色严肃起来。

    “不过什么?”我笑着问道,并没希望从他的嘴里听到怎样的人生格言。

    他看了看程之初,然后将嘴凑到我耳旁,悄悄对我说:“最近,老有一个女孩儿到我们公司打听你的下落,每次都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这事儿啊,你自己得注意点,别让程大小姐知道了。”

    “你说什么?小晓去公司找过我?”我惊讶地大声问道。

    高健瞪大眼睛,用力挥舞着双手,示意我悄悄说,不要让程之初听见。

    “高健,那个女孩儿是力齐他表妹,两个人正在闹矛盾呢,你直说吧。”程之初替我隐瞒道。

    “噢,原来是这层关系啊,我还以为——,哈哈,是我多想了,我就说嘛,经理怎么可能干得出脚踏两只船这种事呢。”

    “别那么多废话,她来过几次?”我急切地问道。

    “很多次了,具体多少我也记不太清楚,反正每次来都哭得让人心疼,央求我们把你的联系方式给她,你说这我们哪儿有啊,你突然就离开了,以前那电话号码也打不通啊。”

    高健说到这的时候,我的心就跟刀扎一般,疼得难以忍受,想象着小晓痛哭流涕的样子,再对比一下自己现在的惬意,我真恨不得狠抽自己一耳光,简直禽兽不如,居然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痛苦委屈到如此地步。

    “唉,兄妹俩,能有什么天大的仇恨,非要闹到这种地步,何况人家主动上门找你,那说明人家是诚心的。我看呀,你还是向人家道个歉吧,爷们儿一点。”高健拍着胸脯,装出一副真男人的表情。

    我却只是面部抽搐地笑了笑。

    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大脑完全没了印象,只知道整个下午脑中都嗡嗡作响,一副失了神的状态。

    那天晚上,我终于失眠了,呆呆地躺在床上,望着屋顶的天花板,思绪却进入了另外一个空间。这段时间以来,为了不让自己太痛苦,我想尽一切变法将邱小晓从脑海中排空,我用工作困惑自己,用香烟迷惑自己,甚至用酒精麻醉自己,我虽过得不快乐,但也并不痛苦。而高健今天突然的一席话却如同凉水一般将我泼醒,我是一个多么自私的人才能做到如此绝情?才能完全不顾小晓的感受?才能让她独自一人哭得撕心裂肺?自以为是的我,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大局,却从未将小晓的痛苦这一成本计算在内,“宁可他人负我,也决不让我负他人“,我多么希望这是一段单方面的恋情,我爱着小晓,而小晓却从未将我放在心里,就让所有的悲伤转嫁到我一个人身上。

    如果是他人笑我无情、骂我无义,那我也并不太在意,只当是别人眼拙,看不穿真实的我,但如今,连我自己都开始恶心厌恶起自己,要知道,讨厌自己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我厌恶自己的躯体,厌恶自己的每一个动作,厌恶自己的每一个表情,厌恶自己说的每一句话,我好想出现在自己面前,拽住自己的衣领,狠狠地抽自己几个大耳光,以解我心头之恨。可,无论有多么地痛恨自己,我却知道自己绝没有退路可言,别无选择,我——只能这么继续错下去。

    如果说高健的出现是我这段麻木生活的清醒剂,那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幕则是刺激我清醒的肾上腺素。

    那是在正月十三的下午,公司没什么重大事情,不需加班,所以我和程之初能够准时下班。我们有说有笑地从公司大门口出来,讨论着晚上上哪儿吃饭。可正当准备上车之时,却听到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虞力齐!”

    我们纷纷回头。

    上天总是这样,它指挥着人们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出场,安排着某些人突然相遇,突然分离,又突然重逢,如此戏剧,或许也只是为了逗他自己一乐而已。

    背后那熟悉的声音正是邱小晓,我和程之初在回头前就已经分辨出。我瞪大眼睛,张大嘴巴面对着她,心中全是不可思议,好久不见,我终于再次见到了那张在梦里夜夜出现的脸,可这张脸却变得有些异常,她消瘦、憔悴、黯淡失色,这令得我惭愧万分,心突然绞痛起来,毕竟这份痛苦是我亲手赐给她的。

    “是你吗?”小晓哽咽着问道,似乎并不确信自己的眼睛,全然到了精神崩溃的境地。

    我不敢作任何回答,只能呆呆地望着她,其实在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冲上前,双手紧紧抱住这个脆弱的女人,任她疯狂地将泪洒在我的胸膛。

    “我终于找到你了!”小晓说出这句的时候,两行泪突然滑下,重重地滴在我的心上。

    我的眼眶已经湿润,只差一滴眼泪,便能冲出束缚,尽情流淌。

    “不论是因为什么,先跟我一起回去,好吗?”小晓放声哭着,那泪水太多,以至于只能像小孩子一般用袖口擦拭着脸颊。

    程之初赶紧从包里掏出纸巾,替小晓擦着泪。

    “小晓,我——我不能——不能跟你回去。”我吞吞吐吐道。

    “为什么?是我做错了什么吗?”小晓哭着问道。

    “不!你并没做错任何事情,是我的原因。”

    “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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