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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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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别愣着啊,快坐,快坐,不用那么紧张,也不用太拘束,我们又不是魔鬼,哈哈哈。”从没见过刘总笑得如此灿烂,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将自己僵硬的身体折叠下来,放在沙发上,心想你们怎么就不是鬼了,跟那专食人血的吸血鬼有什么两样。

    “噢!对了,忘了给你介绍,这位是我们公司领头羊,程董事长,他很少来公司,所以你应该不认识。”刘总向我介绍道,我心想能不认识吗,站在他旁边的就是他女儿这我都知道,更何况是他。

    出乎我意料的是,程董突然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恭敬地伸出右手与我握手,笑容显得那么谦卑,这让我深感诧异,按公司里的规矩,领导是不会轻易与下属握手的,更何况是以这般恭敬的姿态。如此状况,我受宠若惊,也只能呆呆地望着他,机械地挥动着手臂,毕竟仍一头雾水,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档子事儿,说不定接下来面临的才是真正的审判,当判官撕下脸皮,露出狰狞之时,情况又会大不一样。

    “这些都是你做的?”刘总举起手中的一个文件袋,我眯着眼仔细看,却也看不清那袋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程之初赶紧将它递到我面前,我这才看清楚,那分明就是我平时编程用的草稿。

    “对,这是——是我做的,只——只是,怎么会在您这儿?”我为眼前的一幕大为震惊。

    刘总看了看程董,又看了看程之初,三人都笑了起来。

    “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终于还是发现了你。你是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的?”刘总翻看着一份资料,我分明能够辨出,那就是我进入公司时的求职简历。

    我点点头。

    “家是哪儿的?”

    “老家是自贡的。”我心想简历上都有,你自己不会看啊,还偏要问我。

    “喜欢这份儿工作吗?”

    我仔细想了想,反正都要被开除了,倒不如在临死前吐个痛快:“说实话,我喜欢我的专业,但不喜欢目前这份工作!”

    我本以为这番话会让刘总惊讶,但他似乎并没有改变面色。

    刘总沉默片刻,然后突然笑着说道:“那给你一个经理,你觉得自己能干好吗?”

    我原以为他说这话是在讽刺我,但我转头看程之初时,她正对我不停地点头,另多加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她的意思我当然能明白,刘总根本不是在讽刺我,而是确确实实想给我机会,自此,一切豁然开朗,整个事情我都弄明白了,来这里并非接受审判,而是得到提升。

    “干倒是能干好,只是?”

    “只是什么,你小子还嫌经理不够大?要不你来坐坐我这个位置?”刘总笑着说道,那表情中却并无恶意,也闻不出半点讽刺的味道。

    “不不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

    “哈哈哈,这个呀,我得要感谢你的好同事了,要不是她竭力引荐,我们公司啊,还真是会流走你这个人才啰。”刘总转头笑着对程之初说道。

    “这个可不关我的事,能力这些事情还在于个人,我只不过刚好看到了他的才华,引荐引荐而已。”

    我吞吞吐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就这样吧,就这么定了,设计部的经理就归你了,年轻人,好好干!公司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之初,你带他去人事部做下登记,我已经给那边去过电话了。”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从那房间里走出来的,毕竟经历了心理上的极端变化,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将我打了个措手不及,着实有些蒙了头。

    “谢谢你。”我只能用这三个字报答程之初,对她而言,我毕竟没有其它的报答方式。

    “谢我什么,还是谢你自己吧,要不是看到你那程序本,我才不会给家里那老头子招揽虾兵小将。”程之初调皮地对我说道。

    “那你呢?你还想继续呆在底层?”

    “嗯,我觉得下面的生活挺好。”

    “在那吵杂的环境中,你能安心地学到东西?”我问她道。

    “当然能,你看,我至少学会了选贤任能的本领吧,呵呵。”

    我有些不好意思。索性跟她一起拌嘴:“那以后我可就是你的领导了,什么事你都得听我的安排,什么端茶倒水擦桌子打扫卫生,一样都不能含糊。”

    “遵命,虞经理,伦家一定会好生照顾您的起居。”她调皮地说道。

    那声音让我浑身起了不少鸡皮疙瘩。

    来到人事部,这儿的人对我们态度极好,看来如刘总所言,他早有吩咐。我填了一张表格,然后问了他们一个愚蠢的问题。

    “我来了这里,那设计部的伍经理现在调去哪个部门了?”

    我所指的伍经理,正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个篡夺我成果,踩着我肩膀往上爬的那个龌龊的人。

    “他呀?还在设计部啊,不过现在不任经理了,主要是协助你的工作。”人事部工作人员的这番话让我爽到了极点,我并非一个眦睚必报的小人,但能够从别人踩得死死的脚底下翻身,甚至是站得比他还要高,心里痛快之极,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表格填好之后,人事部工作人员带着我们来到了办公室,当时的场景令我至今难忘,工作人员向部门全体员工宣读任职文件,就如同宫廷戏中的太监宣读圣旨一般,庄严、肃穆、当念到“钦此”之时,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了,倘若说部门里有人会升职,那我便是最不可能的那一个,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太过死板,不懂人情世故。而如今这**丝逆袭的一幕,自然是他们万万没预想到的。

    安静几秒之后,大家纷纷前来祝贺,但我却分明能从他们脸上读出五个字:“怎么会是你?”。最后一个来道贺的人是伍经理,不,是伍助理,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滑稽,机械的笑容僵硬得近乎抽筋。

    “恭喜你呀!我就说嘛,你年轻有为,果不其然啊。”那些心机沉重的人果然不一般,此时的他心里定有一万个不答应,我的形象已一定被他诅骂了千百遍,可即便如此,他仍能够面带笑容对我祝福,这种品质,的确值得我学习学习。

    “哪里哪里,还得多亏黄经理平时的照顾与提携。”我也顺口说了一句客套话,可这话中潜藏的意思,他自然是非常明了的。

    “不敢不敢,我现在是您助理,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一定竭力完成。”

    此时的我竟开始有些怜悯这个在我面前摇着尾巴的人,谁叫我天生一副软心肠,见不得别人落魄,即便是那农夫与蛇的故事听了数百遍,真要作出选择,我仍会将它从雪地里救起。

    “以前的事就不提了,以后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一起加油吧!”尽管他心狠手辣,喜欢背后捅刀,我却仍希望与他冰释前嫌。

    晚上,部门为我举行了升职宴,这是我第一次以主角的身份出场,也是我有史以来喝得最多的一次,晚饭过后,大家意犹未尽,决定去唱k。

    包厢里,又是一轮觥筹交错,马屁精们要求我唱歌,但五音不全的我却是有自知之明的,这活儿我是死也不会干,我可不想别人在听完我那神曲之后跑到洗手间清洗耳朵。无奈之下,他们只能靠喝酒与我拉近关系,可他们并不知道我是酒中的不倒翁,几番下来,包间里已满是空酒瓶,大部分人纷纷败下阵来,歪歪斜斜地如同尸体一般躺在沙发上,我看着自己的战绩,不禁暗自窃喜。

    程之初并没喝太多酒,至少人还是清醒着的,这时她拿起话筒,羞涩地向我们笑了笑,我知道她点的歌到了,于是转头盯着屏幕,准备享受她的演唱。这首歌的歌名叫《小小》,歌词是这样的: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

    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

    过几次门

    虚掷青春

    小小的誓言还不稳

    小小的泪水还在撑

    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那年你搬小小的板凳

    为戏入迷我也一路跟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份

    你在树下小小的打盹

    小小的我傻傻等

    她唱到**部分的时候,好像是带着哭腔的,似乎上天太过偏爱于她,在赐予了一副天使般的容貌后,又给她装上了能吟出天籁之声的好嗓子,对于我这个毫无音乐细胞的人而言,很少会有一首歌曲能敲开我的心门,而当程之初放下话筒的那一刹那,我傻了、我呆了、我愣住了。此时此刻,我多希望自己就是歌词中所描述的那位用泥巴捏城、信誓旦旦要娶她的人,可随着时间的黑白画面不停翻转,甚至是翻转到我刚出生时,我也未曾找到程之初的影子。

    她回到我旁边坐下。

    “你唱得真好听。”我赞叹道。

    “谢谢,歌词写得好而已。”程之初谦虚地笑了笑。

    从侧面的角度,我突然发现,程之初的确是哭了,那泪水像上次一样偷偷地流下,不过仍旧被我捕捉到了,我再次看清了那个躲在她身后的影子——孤单、无助。

    她似乎发现我看穿了这一点,所以立马露出笑脸,向我举起酒杯。

    “以后就是经理了,好好干,可别把老头子的公司给玩儿砸了!来,干杯。”

    “嗯,我们一起加油!”我知道她心里有太多不愿提起的东西,所以我也不便多问,只是静静地陪她喝酒,或许只有这样能让她更好受一些。后来的她似乎非常兴奋,给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敬上了一杯。散场时她已醉得不行,走起路来偏偏倒倒,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满口听不懂的英文。

    其他人一个个相继离开了,最终只剩下我们俩。

    “走,我送你回去。”程之初一个劲儿地往前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幸亏我立马伸手将她搂住。

    “你小心点,这个样子还送我?车钥匙在哪里?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好像在包儿里。”她醉醺醺地说完,一头栽进我的怀里,全身瘫软在我身上。我哪儿经历过这场面,但又无可奈何,一只手用力搂着她,生怕她重心不稳一头栽倒在地上,另一只手则尽力伸进她包里,费了好大功夫才将车钥匙掏出,然后扶着她一步一步艰难地来到停车场。那辆白色的路虎静静地等待着它的主人,我将她扶上副驾,给她系好安全带。

    正当我启动发动机,准备出发之时,却发现一个问题——她住哪儿呢?我压根儿从来就没去过啊,于是我轻摇她的肩膀,可她却耷拉着脑袋,根本讲不出半句话。无奈之下,我只剩下一个无奈的选择——将她送回我家将就一晚。

    我驾驭着这辆笨重的路虎,像乌龟一般缓慢地爬行着,担心路途的颠簸会让程之初感觉不舒服。我喜欢夜空下的成都,喜欢它那静谧而安详的状态,就仿佛如同襁褓中的婴儿,不哭不闹,安静地等待着黎明前的第一滴奶水。我想亲吻这片熟睡着的土地,却又害怕惊扰到它梦中的世界。

    转头看看程之初,她亦如同这座城市一般,安静地坐在副驾,不哭不闹。她侧着头,凌乱的头发披散在胸前,细长的发丝一根一根抚慰着肌肤,泛红的嘴唇跟着呼吸的节奏一紧一弛,简直性感到了极点。不管论长相还是人品,程之初都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甚至是到了极品的地步,不过打心底来说,我却并没有对她产生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她是一个好朋友,一个真诚的挚友,我们之间也根本无法跨过那条潜在的鸿沟。

    半小时过后,我扶着她来到家门口,艰难地将门打开,小晓仍旧未睡,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她见此状况有些迷糊。

    “别傻楞着了,赶快过来帮把手。”我废力地招呼她道。

    “噢。”小晓这才反应过来,立马上前帮我将程之初扶到沙发上躺下。

    “这是?”她一脸茫然地问道。

    “公司同事,喝多了,我又不知道她住哪儿,所以干脆带她回来将就一晚。”我甩着酸疼的手,试图缓解那份疲劳。

    小晓没多问什么,立马去卫生间取来热水和毛巾,帮程之初擦拭着脸和手,女人与女人之间或许更能懂得彼此,何况是如同小晓这般善解人意的女人。

    “她今晚住哪儿?”小晓问道。

    “住我房间吧,我睡沙发。”我回答道。

    “那怎么可以,你明天还得上班,还是让她跟我睡一块儿吧,看她这个样子,估计晚上还得需要人照顾。”

    “嗯,那好吧,就只好委屈你了。”

    我和小晓将程之初扶进房间,让她躺下,此时的她仍旧满口听不懂的英文。

    “外国人?”小晓有些惊讶。

    “是中国人,只不过在美国待了很多年。”我解释道。“好了,我也去洗个澡准备睡觉了,困死了,晚上有什么情况立马喊我。”

    “嗯,你就放心去睡吧,这里交给我就可以了。”小晓朝我微微一笑。

    将程之初交给小晓的确是个妥当的决定,至少我真的可以放下心来。折腾了一整天,感觉非常疲惫,于是冲了个澡,然后钻进了被窝,这一晚睡得特别舒坦,一觉便到了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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