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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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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七点多钟,我醒来之时,小晓房间里非常安静,她似乎已经睡着,该是哭了一夜,疲惫的身体再也无法抵抗睡眠的阵阵侵袭,最终战败,束手就擒。或许,这世界上最佳的疗伤之地,便是她的梦境了,在那里,可以忘记所有的人和事,包括她的前男友,那个凶悍的女人,那些异样的眼光,甚至可以忘记她自己本身。与此同时,她也可以见到很多她所希望见到的人,已逝的父母、高中同学,临走之时连声道别的机会都没有,而在梦里,他们则可以促膝长谈,聊着身边发生的种种琐事,平静而又温馨。由此看来,小晓似乎不应属于这个喧嚣纷繁的现实世界,而我,也并不应存在于她那块净土之中,只要小晓能过得快乐,忘记所有的忧愁,我宁愿现实与梦境发生颠倒,现实变成了梦,梦转化为真正的现实,我愿成为她梦中的路人甲。

    我去楼下买了早饭,放在餐桌上,另附一张纸条:

    小晓:

    早饭已经准备好了,记得把它吃了,多休息,冰箱里有午餐,放微波炉里打热就可以吃了,晚上见!

    虞力齐

    对上班族而言,周一,无疑是个万恶的日子,想象着即将接受一周工作的**,激情什么的也都烟消云散、随之风飞了。然而今天,我却觉得精神尤为爽朗、亢奋,脸上的笑容像被打了模子一样定了型,走起路来身体都有些起舞的冲动。闲暇之余,脑中会突然蹦出邱小晓,她睡醒了吗?会不会没看到我写的纸条?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吧?我回家时她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幻想着各种各样的情节。

    久日未曾相逢的太阳,带着微弱的光芒抚慰着这座城市,各栋大楼如同向日葵一般,争先恐后伸长脖子,企图感受第一缕阳光的洗礼。是啊,多久没见到这般金色阳光了,我已记不清楚,即便它的温度微弱得不值一提,却仍能晒干我心中湿润的情绪。看着那一束一束光芒,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阳光的传说:

    每逢秋分之时,日月交合、同辉同映,神灵会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上,赐予人间最完美的爱情阳光,每个被阳光抚摩到的人都将会得到最美最圣洁的爱情。但不幸的是玉龙雪山上终年云雾缭绕,雪山一侧常年不见阳光,秋分这天,阳光更是无法穿透云层,但是在玉龙和哈巴雪山交界处,穿孔肃立最陡峭的岩壁有一处山洞,据说山洞里居住的是殉情而死的风之女,她痛恨山神刁难人世间的男女,所以会在秋分的正午时分,趁山神打盹的时候,偷偷地将万丈爱情阳光剪下最绚丽的一米藏于山洞之中,然而山神醒来后很快就会发觉,并追回那一米阳光,所以这一米阳光只能在人间停留一个盹的功夫,继而消失,如果有最勇敢最执着的人在正午时分来到山洞里,他将会得到风之女的馈赠——最绚丽、最完美的爱情。

    虽然这只是一个传说,可也曾一度令我神魂颠倒,誓要在秋分之时去那洞中待上一个中午,乞求风之女的馈赠。其实我更想弄明白的是:代表着真爱与幸福力量的阳光为何穿透不了山神所布下的云层?或许就如同传说中所描述的一样,那一米阳光只能在人间停留极短的时间,真爱也是如此,它的确存在过,只是并不长久。

    望向窗外,道路上车水马龙,行人匆匆,城市中的一切,看似混乱却又井然有序地进行着。

    忙完一天的工作,终于等到下班,我飞似地往家赶,猜测着小晓现在的状况,迫切想知道她今天都是怎么度过的。此时的她,会是哭红了眼蜷缩在床上?还是跟我一样吸饱了阳光后精神焕发?

    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却发现屋内空无一人,床上的被子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板被拖得干干净净,房间彻底换了个样。我知道,这肯定是邱小晓的杰作,与先前的凌乱相比,整洁的房间应该是与愉悦的心情更搭调的,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呢?我并不隐瞒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因为创造师邱小晓突然消失了,我这里将她形容成创造师并不含糊,属实至名归,因为邱小晓在我的心脏上创造了一幅坚韧与柔弱混杂的抽象派作品,这是她的自画像,用雕刻刀一刀刀镌刻在了我的心上。然而,名著却往往伴随着相同的命运,即通常在创造者消失或死亡之后,它们才会被众人从遗忘的泥土之中拖拽出来大肆膜拜。所以我个人认为,人们欣赏与崇尚的,并非作品本身,而是通过作品来寄托对创造者神奇人生的怀恋,就好比梵高与《向日葵》,它带给我的并不只是一副绘画,而是一段丰富惨烈的人生影像,那株生长在阿尔卑斯山上的向日葵,吮吸着创造者自杀身亡后溅出的鲜血,带着希望与痛苦延续着创造者的生命,或是抗争于命运枷锁之内,也或是苟且于尘世繁琐之中。向日葵与梵高已完全融为一体,通过向日葵,我感受到了梵高曲折婉转的一生,而从梵高身上,我也看到了向日葵所代表的坚韧与永不屈服。那一枪,不仅结束了自己,同时也结束了整个世界,我甚至产生疑问,到底是这个世界不属于梵高,还是梵高不属于这个世界?然而,刻在我心上的这幅作品,映射出的,却只能是邱小晓孤单的影子,我试着将心点亮一盏灯,企图看清那影子的悲伤,却担心见到光亮的影子会突然消失。它也会躲在我内心的阴暗处,偷偷吮吸我鲜红的血液吗?

    我像一只泄了气的球一样瘫软在沙发上,脑中除了失落却也只能是失落,我并不在意小晓的不辞而别,只关心这是否会是另外一个结局,像梵高一样,一枪嘣断了我们之间的千丝万缕。看来,她是真的离开了。

    几分钟后,敲门声突然响起。我根本没去思考会是什么人到访,只是条件反射地将门打开。

    门框之中,一张羞涩的笑脸,两只眨巴眨巴的大眼睛,刚洗过的头发,柔顺地披散在羽绒服的帽檐上,卷起的袖口下,白皙的双手拧着两个大塑料袋,脚底踩着的却是我的棉拖鞋。没错,这是邱小晓,只有她才会那么楚楚动人,娇羞可爱。此刻,如若将门框比作画框,那么邱小晓便是那画中的蒙娜丽莎,腼腆的笑容足以让千万人为之心动,心生怜惜。我完全被这幅活画卷所深深地吸引住了,呆呆地站在那里,一手扶着门,讲不出一句话。楞了半响,才突然回过神。

    “你怎么……”我惊奇地问道。

    “噢,我估计着时间你也该回来了,所以去楼下超市买了点东西。”小晓举起手中的袋子示意给我看。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却发现自己仍堵在门口,便立马伸手接过小晓手中的两个大口袋,空出位置让她进屋。

    “哟,这么沉,都买的些什么啊?”我笑着问道。

    “有牛奶、面包、洗衣液,还有……”小晓一边甩着双手,试图缓解它们的劳累,一边仔细地回想着自己所买的各种东西。

    “洗衣液没有了么?”我奇怪地问,因为我记得前两天还刚买了一瓶。

    “嗯,我用完了。你看,那么多衣服呢!”小晓指着窗外阳台的晾衣竿。

    一直没有注意窗外的情况,这时我才惊奇地发现,晾衣竿上摇晃着的是一整排刚洗过的衣服。那正是我长时间堆积起来的,连洗衣机都无法战胜。我感到非常惭愧,同时又不知道该用何种方式去表达我的感激。

    “呵呵,谢谢你!”我只能用如此简单的言语。

    小晓微笑着点点头。

    “厨房我也打扫过了,真乱,你平时都没自己做过饭?”

    “中午一般都不回家的,晚上一个人又嫌太麻烦,索性在外面吃了。”

    “这么好的设施不利用,真是太浪费了,以后,就让我来动手吧。”

    “你会做饭?”

    “难道不应该会?”小晓调皮地回答道,这表情与昨晚判若两人。

    “那好,那以后你做饭,我来洗碗。”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我们相对而笑。

    坐在沙发上,我们并没太多语言,努力在脑中搜寻,希望能打破这份尴尬,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话题。

    “那个——你好些了吗?”我犹犹豫豫地问道。

    没问便好,经这一问,尴尬的气氛再次蔓延开来。

    小晓的愁容再次集聚上来,她呆呆地望向窗外,一言不发。

    沉默些许以后,她缓缓说道:“该结束了。”

    那带着绝望的语气中又混杂着几分洒脱。的确,对她而言,应该是画上句号的时候了,不论是与他,还是与曾经的自己,都应该做上一个彻底的了断。

    安静之时,我突然听到小晓的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她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腼腆地笑了笑。

    “饿了?”我问道。

    “嗯。”

    “中午吃的什么?”

    “吃了一个苹果。”

    “苹果?你没看到我留给你的纸条?”

    “看到了。只是——只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小晓似乎有些难为情。

    我不知道是该笑她的傻,还是埋怨自己关心不够到位,时常在电视上看到微波炉,但在一般的家庭里能够用得上的却并不是很多。关键在于一般的中国家庭都不太习惯用这种洋货,传统的灶台式已经在厨房之内打下了根基。所以,小晓不会用微波炉却也在情理之中,想想自己当年刚从农村出来时,对这些城市的先进设备也曾搞不清、弄不明。

    “除了苹果,就没吃点其它东西?”

    “没有。”小晓摇摇头。

    “你!”我不知道该如何说她才好,小晓则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傻呵呵地看着我笑。

    “走!出去吃,我请,就当你帮我洗衣服的回报。”

    小晓似乎早就等待着我这句话,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这小妮子该是饿得实在撑不住了,一路上都能听见她肚子的咕噜声。

    选择了一家较近的饭馆,我让小晓点菜,她却只点了一份“金沙玉米”,然后将菜单交回给我。

    “我不吃肉的,你点你自己喜欢的吧。”小晓说道。

    “什——什么?不——不吃肉?”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从小就不怎么喜欢。”

    “那,是所有肉都不喜欢?”

    “也并不是所有,鱼和兔子还是比较喜欢的。”

    我对这一位半素食主义者感到有些惊异,不吃肉的生活该是什么样呢?想想自己,打小就爱吃肉,几天吃不上一顿就感觉心里闷得慌。我所认为的有钱人应该是顿顿都有肉吃,红烧、清炖、爆炒、粉蒸,换着花样儿地吃,想怎么吃怎么吃,有了肉,生活才真正算是上了层次,离幸福的距离才会更近。我实在无法想象与肉滋生出敌意的人是如何感知这个世界的,如同吃斋念佛的人,六根清净,无欲无求,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那来一个小煎兔?”我指着菜单征求小晓的意见。

    “你不用管我,点你自己喜欢的就行。”

    “在我们老家,兔肉可是主食,小兔子已经光荣成为了菜单上的‘名人’,而我们家则更是吃兔专业户,逢年过节都得弄上一只,我自然也是特别喜欢。”我开始与小晓调侃。

    “啊?真的假的?那——那你老家在哪?”小晓问道。

    “盐城,知道吗?”

    “盐城?好像是自贡吧?”

    我点点头。

    “我当然知道了,老早就听同学说过,那边有巴芬兔,对吧?听说还挺好吃的。每逢过年时还会有灯会,听说特别漂亮,特别壮观,可惜我都没去过,还有还有,还有好多好多恐龙?还有——”小晓激动地细数着我家乡的特色。

    “是恐龙化石,不是恐龙,自贡美女多得数都数不清。”

    “哈哈。”邱小晓一脸笑容。

    “其实,那个巴芬兔并不怎么好吃,自己家里做的‘冷吃兔’,还有街头路边摊烤的兔头,那味道才叫巴适,想想我就流口水。以后如果有机会,让你尝尝我妈做的冷吃兔。”

    “嗯嗯,说定了,你可不许骗我。”

    “当然。”

    “那灯会,好看吗?”

    “当然好看,南国灯会,享誉中外,要观灯,那肯定得去自贡。”

    “那——那你们那的盐,究竟是怎么做的?”

    “说起这个盐,那倒是有很长的历史了,报道上说第一口井是东汉时期在富顺县开凿的,那边的盐比较特殊,属井盐,也就是挖深井从地底抽出卤水炼制成盐。当然了,自贡有如今的发展,也正与那一口口盐井密切相关。”

    “那这个有名的‘盐帮菜’,与那个开采的盐有什么关联吗?”

    “井盐业发展旺盛以后,吸引了中国各个地方的投资者和劳工,那不同层面的饮食消费和嗜好,不同地域的饮食文化交融,也就使自贡逐步形成了独具风味的盐帮菜系。”我耐心地解释道。

    “噢,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离吃饭时间越近就越容易感觉饥饿,再加上谈起家乡的美食,喉咙里更是不停回放着咕噜咕噜吞口水的声音。

    菜上桌以后,我们再无形象的顾忌,结束对话,犹如饿狼捕食一般,让自己的舌头和胃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与享受。小晓狼吞虎咽的表情并不比我优雅太多,除了我妈,我很少有机会看到其他女人吃饭吃得那么爽快,那么肆无忌惮,那么不顾形象。以前觉得我妈吃饭的动作特别庸俗,一点没有女人本该具有的温文尔雅,有时我甚至会对她指指点点,苛刻地要求她吃饭不要太快,声音不要太大,全然忘记她只不过是一个农村女人,淳朴中折射的“庸俗”才应是她真实的反映。可如今,另一个女人摆着同样的姿势在我面前,我却一点儿不感觉庸俗,她抱着饭碗,埋着头,一言不发,快速挥动着筷子,整个视线保持在金沙玉米与自己饭碗之间跳动,我反而觉得她可爱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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