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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零二章 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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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过来报信,顿时轰动了整个据点,在一溜由火红色草叶搭棚修葺的露天集市里,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等着吃瓜听讯。

    “赤金在艾丁湖坎儿井里面,埋的非常浅,用法器就能挖出来,约莫有……”

    那人攥着拳头比了比,道:“这么大的原石,能有七八块。”

    “才七八块?那够个屁用啊!”

    “累死累活就找着这么点,这趟可亏喽。”

    “你懂个屁,物以稀为贵,何况赤金的价值本身就很大,一块就能炼出一柄神兵,怕是要卖出天价了。”

    “吴家蒋家可是放话了,哼哼,我看他们能出多少?再说了,这要真得着宝贝,谁还舍得卖啊?”

    “没有足够的底气,还是卖了好,免得惹祸上身。”

    众人吵吵嚷嚷了一阵,一人忽觉奇怪,问:“哎,你小子有便宜不占,怎么先回来了?”

    “啧,我也得有命占啊!”

    那人长途奔波,好容易喘匀了气,立马又紧张起来,压低音量道:“探艾丁湖一路的是陇西修士,六七十人,十来个先天好手。没找着东西一切好说,找着了立时翻脸,那叫一血流成河……我是逃回来的!”

    咝!

    留守在此的都是实力低微,有自知之明的菜鸡,听闻都后背一凉,几乎可以想象到那副场景。

    火洲环境特殊,非修士不可入,机器设备也受到很大限制,所以修士是核心力量。

    包括那些流放犯,都被郑重许诺,只要找到两种矿石,就算立功减刑。还有晚来的一些外省家族,纷纷许下重金求购;还有颇有底蕴的民间法派,也想炼制法宝,流传后人……

    这一切,都给本就热火朝天的淘金热潮,加持了一系列buff,瞬间轰动全国,更有大批人士在后续赶来。

    而这哥们白话了一通,知道不可久留,便抱了抱拳,道:“行了,小弟先走一步,再会!”

    话落,此人飞奔着离开据点,直往七角井方向,许是又兜售情报,忽悠后来者去了。

    ……

    火洲西南部,托克逊。

    托克逊素有风库之称,风力比十三间房还要强劲,异化程度也非常高。常年有黑色罡风刮过,席卷方圆百公里,远远望去,就像一片流动的异域空间,吞噬着靠近的一切生物。

    一千多人入境淘金,各自组队,没有一队来此,因为环境太恶劣了——哪怕这里是最有可能出产风矿石的地方。

    而此刻,万年不变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库之内,突然起了一声爆音,一小片区域的罡风短暂消失,显出一个修长的身影。

    正是张守阳。

    人仙修为,抵挡侵蚀不在话下。他从地底飞出,手里托着一块灰白矿石,上有无数细孔,竟然发出呜呜呜好似吹埙般的声音。

    张守阳左手展开,掌中多了一抔黑色泥土,风矿埋入泥土,呜咽声瞬间消失。他感受着原石里面强大的风力,也只淡淡道了声:“倒是不错。”

    此人性情如水,不似卢元清谋划算计,不似晁空图欢脱二逼,是最传统的那种高道。

    这矿石确实令人惊喜,风属,几乎能炼成任何器物,攻速和威能都会增强。更主要的是,里面有一道灵蕴,培养潜力也非常大,可称之为法宝。

    但风矿貌似比赤金还要少,他寻了好几日,翻遍了托克逊,只找到三块大小各异的原石。

    “十几年前,灵气初现,那时灵石也不过一品,各类资源更是低劣不堪。十几年后,已有法宝级的原矿诞生,天地资源果然随着时间在进化。”

    张守阳把玩着原石,喃喃道:“在我们眼中,时间过去甚久,但跟古人数千年的修行历史比,我们才刚刚起步。或许再过几十年,还会有更高级的矿石出现。”

    道院派人过来,本就是探查情况。

    张守阳心清神明,境界超脱,根本不屑于你争我斗,杀人夺宝的套路。他找到三块风矿后,也不管赤金,大袖一甩,离开了风库。

    ……

    艾丁湖。

    当年的四十多亩草场已经全毁,变成了一大片细细碎碎,仿佛白沙滩一样的地貌。龙秋与白云生就站在白沙之上,持剑而立。

    她带着金蝉,随一批修士进入火洲,然后便离开了队伍。

    火洲太大了,在如此广博的地方找两种稀有矿石,纵是人仙也非常困难。她之前随顾玙来过,还端了萨满教西北教区,知道些地理风貌。

    所以先行一步,直奔风库,收取了五块原石。没办法,凤凰山行事讲承负,取宝从不取尽。

    张守阳其实是捡剩的……

    随后,她打算返回据点,在那里守株待兔,静候赤金消息,结果回去途中,就被白云生拦住。

    白云生这个人,龙秋在鱼山见过一次,后参加道院收徒大典,又见过一次。没什么交流,但印象极深,他大概是世间最正统,最有资格称作剑仙的一位。

    “贫道五岁习剑,今已三十五载,小有所成,为证心境,请龙真人赐教!”

    他言语不多,手中长剑一指。

    嗖!

    他先天巅峰的境界,人仙战力的金蝉居然忍受不了,只觉一股寒如月,轻如烟,分化成丝的凛冽剑气奔涌袭来,面如刀割一般,瞬间远远遁开。

    “习剑十四载,不敢称有所成,请赐教!”

    龙秋在剑道一事上,姿态放的很低。

    二人手握长剑,遥遥一指,算是互相行礼,下一秒,各自消失在原地。

    ……

    火洲最西端,异化沙漠。

    灼灼烈日,千里焦土,荒芜死境。在一座高高的沙丘背面,陶辉庞大的身形占据了不小的一块阴影地,周遭围着三个,哦不,三只妖物。

    一只是出过场的黑鸦,一只是成年人大小的红色蜘蛛,一只跟他同样是走兽,不过是只黑色豹子。

    当初碎片侵蚀人间,白狼与金蝉是第一波对象,之后又接连数次,几经衍化,诞生了七只实力相当的妖王。

    白狼初入红尘,别的没学,将人类尔虞我诈的劣根性学了个通透。他在陶家一年多,明面对陶宇言听计从,暗地里分化拉拢,自立派系,早已执掌实权。

    他原打算徐徐发展,真正将人类的精华东西搬到妖族,使族群收益壮大,甚至建立社会。但是,此番淘金热潮风闻全国,他一听在火洲,忽然想起一事,准备临时搞一波事情,给人类添添堵。

    “白狼,六位首领,你叫出来三个,带着我们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打转,到底想干什么?”

    黑鸦对他一向不爽,虽然从一只鸟的嘴里说出鸟不拉屎,感觉有点古怪。

    “就是,这里太热了,我挖穿沙漠都没找到我喜欢的凉爽地方,你有计划快点讲!”蜘蛛也传念。

    “不要急,凤凰山和道院应该都有人过来。我们暂时避一避,待他们离开再做行动,免得坏了大事。”

    “到底什么大事?别卖关子了!”黑豹也道。

    “你们没接触过人类社会,自然不清楚。我也是通过陶家的关系,才偶然得知。这火洲里面,可是藏着一位大家伙!”

    (夏天真的来了,东北都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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