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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章 音乐会的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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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篇悼文严格来说其实一首短诗,全诗如下——

    悼雨菲

    灰蒙蒙的清晨\/唯有泪水不止不息\/沉睡的你躺在冰冷尸床\/眸中盛满往昔悲伤\/美妙声音消失在红尘\/从此\/灵魂将陷入永恒的沉默。

    一首悲伤的小诗,一曲哀绝的悼词,让人鼻子酸酸的。虽然它隐藏在一片并不美妙的网页里,我还是被这首小诗打动了。

    但是,看到配在这首悼念小诗中的黑白照片时,我吃惊得快要跳起来了。

    几乎没有多想,我赶紧点击保存那张照片,然后分别用微信发给了两个人,老刘和小瑛。

    老刘听见手机响,腾出一只手,打开看了一下,很快回过头来,向我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小瑛那边没动静,不知道她在忙什么,还是压根没有收到我的微信。

    我又将图片再次发送到小瑛微信里,还是没反应。

    这边老刘却问我:“唐总,你从哪儿找到雨菲的照片的?”

    看来,那照片容貌出众的女子确是雨菲,也就是宋小慧,史青的亡妻无疑了。

    我将那乱麻麻的网页截图发个老刘,老刘看了看手机上的截图,转脸对我露出一个搞怪的表情,我明白他的意思,但此时却没有心情与他开玩笑。

    “雨菲去世多久了?”我问老刘。

    “跟我老婆一年去世的嘛,六年了。”老刘说,心情也许是酸楚的,脸上全是忧伤的表情。

    六年

    然后,老刘只顾专心开车,没有再与我聊天。

    怏怏退出微信,心里却七上八下的,莫名其妙的烦恼着。

    不会吧?天下哪有那么像的人?分明就是一个人嘛

    我烦躁不安地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树木田野和车辆。

    “唐总,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呢,你何不先休息一会儿,打个盹,时间会过得快一些!”老刘很认真地安慰着我,他大概误解了我烦躁的原因,以为是因为路途不顺而导致的心情焦躁。

    没有说话,我将脑袋往后一仰,靠在座位靠垫上,想要努力小憩一会儿。

    可不知为什么,此时思绪一片混乱,根本无法安静地闭上眼睛让自己得到真正的放松,有很多的事情正在等待着我回去处理。

    还有很多关系尚未建立起来,另外,那些我不希望来纠缠我的人,我也希望他们永远消失在我的眼前。

    我有些迷糊,不知道太阳从哪个角度晒进来,正好围绕在脑袋周围,热哄哄的不说,刺目得让眼睛也睁不开。

    伸手将挡板推下来,挡板与车壁的夹缝间忽然掉落一样东西,飘啊飘的飘到我那两只寂寞的大腿上来。

    我和老刘同时瞄了一眼我大腿上那轻飘飘的,纸样的东西。

    我两指夹住,凑到眼前看了看,呵呵,竟然是一张音乐会的门票。

    “这个,是你的吗?”我将那张音乐会的门票递到老刘眼前,他前妻不是热爱音乐吗?所以,我自然而然就做了那样的联想。

    没想到,老刘却将脑袋摇得跟波浪鼓一样,连连说压根没见过那门票,也不知道是谁落在车上的。

    公司的这辆车,平时除了我在用,偶尔老刘会私用一下,好像也没别人用过了。

    那么,会不会是老刘带过的朋友或是熟人呢?

    用了几分钟,老刘倒是认认真真回忆了一下,说坐过这车的朋友里,压根没有对音乐感兴趣的。

    老刘说,他的朋友及熟人里面,多数是以前油漆厂的工友。自从油漆厂倒闭后,虽然进入了各行各业,开始了不同的职业生涯,但文化层次及个人爱好并没有变多少。

    “音乐这东西,太深奥,太高雅,我朋友里面没有这样爱好的。搓搓小麻将,喝口小酒,到农家乐吃吃饭,偶尔也爬爬山啥,倒是常有的。”老刘说。

    想想也是,一个人的爱好,是从他幼年时就建立起来了,所以老刘的朋友里面没有人会去音乐会那种地方。

    如果老刘的妻子还在世,这事就好理解了,可他妻子都过世六年了。

    再次看了老刘一眼:“你确定不是你的?你那么想念你的妻子,不会经常去听听音乐啥的?”

    “唐总,与您说句大实话,我哪有那音乐细胞。老婆在的时候,为了让她高兴,我总是装出很喜欢的样子,其实,我”老刘欲言又止。

    我明白他的意思。

    男女之间的的这个爱情,有时也很邪乎,你觉得特别般配的,往往双方都很骄傲,却难成姻缘。那种看上去,完全不在一个世界上的,却因为爱慕而倾心呵护的,往往能够牵手走到一起。

    能够感受得到,虽然老刘与妻子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的爱好,但两人的感情却是极其好的。我想,那个聪明的女子,应该也懂得老刘与自己的不同,但是却很享受男人对她的那一份发自心底的热爱与呵护吧。

    逝者如斯夫,人生,还是往前看吧。

    握着那张音乐会的门票,我仔仔细细查看着。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谁,门票上也没有惯常的介绍或是广告。

    “唐总,那门票早过期了吧?”老刘问。

    “没有啊,是这个月15号呢!”我说。

    一张没有过期的音乐会门票出现在我的眼前,充满了莫名的诱惑。我并不是音乐爱好者,但偶尔也装装有档次的样子,会陪着娇儿一起去观望各种看上去十分高大上,又很有品位的演出。

    有一次,某国某舞蹈团的踢踏舞横扫时尚圈,观看演出成为有钱有闲阶级的潮流。

    因为是在省城,娇儿很快就通过身边的关系弄到了两张据说很昂贵的门票,位置也是最好的。

    那天,娇儿盛装出席,仿佛要去参加一个盛大的晚会。

    对于我过于朴素的装扮,她十分不满,说那样子显得太随便。对于她的要求,我十分抗拒,不过是去看一群金发碧眼的帅哥美女跳个舞罢了,至于那么兴师动众吗?

    好说歹说,熬不过她的叨叨,我换上了她要求的外套,还装模作样地系了个新买的领带,结果一到演出大厅,我就觉得窒息得难受,乘她不注意,偷了解了领带塞裤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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