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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前尘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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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还未亮,混沌中一辆马车由远而近,车夫将自己包裹得很严实,面上只露出两只眼睛,里头闪烁着警惕的光。

    厚实车帘遮挡了寒风,车里人的斗篷放在一处,一件男式,一件女式。坐在马车主位上的人双臂抱胸,头一点一点,双目紧闭,瞌睡未醒。

    在颠簸中,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明艳招摇的海棠,富丽堂皇的宫殿,檐角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

    一位臂间搭了一条水红纱的美人笑语盈盈,站在一间房屋的里面,向着自己道,“荆王妃,你为什么不进来?”

    梦里自己回答的声音,没有喑哑得辨不出男女,是久违的很干净的女声。

    这个声音怯生生的,语气却很着急,“爷说过了,他的书房,不准女人入内。”

    “你们爷只是不让你入内罢了。”美人轻巧一笑,熟捻地往里走。

    梦里的视线从门口到窗口,看到美人走过书架,绕过青瓷的鱼缸,随手抓起紫檀木桌上盛放饵料的小木盒,“这鱼缸,还是我建议他摆在这儿的,以前你没来的时候,他读书,我坐在这儿无聊,就让他养一缸鱼儿陪我玩。”

    美人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荆王妃,你怎么还站在门外?不用怕的,你说是我让你进来的,他就不会介意了。”

    视线又从窗口移动到门口,梦里的自己伸出双手,眼见着就要搭上门扉,最终又收回,“不了,我就站在外面吧,外面有太阳,晒着暖和。”

    美人听罢,也不再勉强,只不知是从书桌哪里抽出一张明黄色的奏表,举到半空问她,“你知道这种纸是做什么用的吗?”

    他奇怪梦境里竟也能感觉到冷。

    美人的声音再度响起,“你嫁过来后,他告诉我,王府里的海棠他还是会为我留着,可本来在我十八岁生日时想要送给我的礼物,却只能给我看个空壳了。”

    “就是……这张奏表吗?”

    “是,”美人嘴角的微笑透出暖意,“我与他青梅竹马,他本来想着,在我十八岁那年,向皇上邀功娶我的。”

    马车剧烈地颠簸了一下,他从梦境里清醒过来,身旁有人在拍他的身体,“二少,到平城了。”

    已是入春时节,位于琅华最北端的平城依然被寒风封在冰雪里。

    距离城墙五十里之遥的荒地上,几丛枯萎的荒草孤单地摇摆。与城区里年味未散的热闹不同,这片土地安静得肃然。

    这里在三年前曾是当今圣上御驾亲征,击退敌国忽泽的地方。

    清晨时分,太阳刚露出个脸儿,在这片荒原上于一株早已发白的枯木之后,渐渐出现一行人的身影。

    为首的人身穿浅蓝色衣衫,一柄乌黑发亮的玳瑁扇捏在手里,乍一看是名男子,但与琅华王朝的普通男子不同的是,他的头发很短,只刚刚好到肩膀。脸上戴了一面银色面具,刚好把上半张脸遮挡住,眼睛部位停留了一只衔着仙草的鹤。

    在他身后,一个杏色衣衫的女子手里挽着包裹,垂首走着,看不清模样。几缕发丝顺着脸颊滑落至瘦削的肩膀,仔细再看,尖尖的下巴还挂了几颗水珠。应当是在哭泣。

    女子身旁还有一位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子,身材魁梧,粗眉紧皱,背上背一把九环刀。在他身后蜿蜒出一串脚印,远远地延伸到被重新修缮的城楼旁土路上。

    “到了。”为首的男子声音沙哑,像是坏了嗓子。

    杏色女子把包袱抱在怀里,“扑通”一声跪在了坚硬的土地上。

    她面前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

    然而这一行人就这么朝着这块空地,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

    半月前,从平城这座边境重镇里传出一个惊天消息:君逸山庄庄主亲临平城检验新开采的矿点,二少爷与之一同前往,就在平城城郊,捡到了前建威大将军洛恪忠抗旨拒交的虎符。

    这个消息的传播者不是别人,就是捡到虎符的当事人——江湖人谓之“风流傻子”,江湖名人榜排名前十的山庄二少骆成威。

    先说君逸山庄,这也是近几年大热的江湖门派。

    它因为给武林豪杰打造了名器而出了名,致使闯荡江湖的人都知道,在琅华临仙州无愁海畔,有一座专门为江湖中人打造称手兵器的山庄。

    据造访归来的人讲,庄内终年都有流水环绕,一年四季温暖如春,景致似画。前院沁春湖上常有来访的文人墨客泛舟游玩,而后山用竹子搭建的练武台足有平常两层楼的高度,是专供各路豪杰比划身手的好地方。进出山庄的人群里黑白两道混杂,君逸山庄一律以礼款待,并不参与其中恩怨情仇。

    但能把生意做得这么文雅又豪气的庄主,却好似凭空出世一般。有小道消息说,庄主骆铭,在开山庄之前,曾于海上谋生,游历四方,见多识广。因思乡心切,才在故乡选址,用多年积蓄造就了君逸山庄。

    接下来再说这位二少爷。

    人们提起他父亲时,总是崇拜外加敬仰,而提起这山庄未来的继承人,更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不过流言不是往好的方向,而是与他父亲截然相反。

    君逸山庄在这位二少爷之前,本还有一位大小姐,可惜天公不作美,大小姐生下后不满一岁就夭折了。庄主夫人伤心过度,抑郁成疾,落到请大夫调理身体的地步。四年过后,才又有了一位公子,即是现在的二少爷骆成威。

    此子幼时便顽劣不堪,曾因寒冬腊月中潜入河水里捞鱼而着了风寒,又吃坏药哑了嗓子。三岁打翻烛台导致脸上毁了容,惹得他父母不得不为其定制面具。又兼素来体弱,遂被送往高人处习武十余载。

    骆成威在家时生性叛逆,不喜拘束,让底下人把‘爷’字去掉,只呼‘二少’。成年后更加肆无忌惮,最喜流连风月场所,豪掷千金之例数不胜数。然而据姑娘们说,二少只求赏识美人技艺,诸如弹琴跳舞刺绣一类,从未要求同床共枕过。为此,本质上与他同伙的浪荡公子们也送了一个称谓给他——人傻钱多。

    但是,此子看似花心不定,却又身负传奇。他的传奇来自他的爱情。

    二少很好认,一是因为只穿蓝色的衣服,每逢出行手中必备折扇。二是因为他短到肩膀的头发。纵观琅华全境,成年男子中唯此一例。

    他剪短头发的原因,很早之前就被八卦群众扒出来了,甚至有好事书生为其痴心所感动,特意整理了一段文绉绉的话用来流传于世,更成为通用的解释版本:二少浪迹江湖时曾遇所爱,互相扶持,携手共进,然终不幸离散,再觅得消息时,美人已香消玉殒。二少对其念念不忘,剪发以示追悼。

    至于这位真爱是谁,无人知晓。二少对其的评价是:惊为天人。

    所以有人推测,二少对姑娘只赏不上的原因,不是因为他那方面不行,而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总之,二少的负面形象就因为这个传奇,而稍稍扳回了一局。

    “现在江湖上怎么说?”

    “有关你的故事再一次被炒热,”杏衣女子往茶杯里注满水,马车颠簸,却无一丝水珠溅落在外,“都说二少估计是真傻了。”

    蓝衫男子拍去膝上泥土,“都得皇上亲自召见了,哪里会傻。”

    “这种会惹来杀身之祸的东西,二少居然大张旗鼓地宣扬出去,不是傻是什么。”听女子的话是责怪,可她脸上的表情是完全不相符的浅笑。

    “阿阮,”蓝衣男子将玳瑁扇收进袖中,“你有多久没动手了。”

    被唤作“阿阮”的杏衣女子静静道,“没关系,我不介意手上再多几条人命。”

    赶了一天的马车速度慢下来,阿阮掀开车帘,刺骨的风“呼呼”往里灌。车夫道,“二少,天黑了,平城这一带有些地方冰尚未融化,怕夜晚赶路不安全。”

    蓝衣男子用扇子挑开车帘,“那就先在前面这家客栈歇歇脚吧。阿阮姑娘,请。”

    阿阮白了他一眼,兀自下了马车。脚刚触到地面,她手上就扣住了三枚银针。

    “二少,小心。”

    “这些人动作倒快。”

    她身后的男子纵身一跃,稳稳站在了客栈门口。刹那间,从树干上,屋顶上,酒坛堆后面窜出五六个黑衣人将他团团围住,手中刀光照亮了车夫的眼。

    一顶草帽飞进场中,带着突来急雨,飞洒出的雨滴均匀溅落,粗布衣衫的车夫亮出腰间软剑,解决了场中一半的对立势力。另一头,居然还不见蓝衣男子有所动静。

    他只是轻轻巧巧站在那里,仿佛来此度假一般,天气变化亦影响不到他的心情。等身后一半人倒下之后,他手指才抬起,划过前方人刺进来的刀背,寒芒一挡,身体一转,便错开了被两面夹攻的可能。他嘴角的弧度始终不曾落下,比划的手势虚空中带动了气流,须臾间,变故徒生。

    无数细小的气刃在他掌中散开,每一个都正中目标。飞扬的鲜血混杂雨滴一起凝进土壤里。黑衣人倒下的姿势沉闷无声。

    阿阮跨过尸体,推开了客栈的门,她抬头,表情一点变化都没有,“二少,店里的伙计和老板已被人吊死在梁上。”

    “够狠,”骆成威口中说着,和车夫一起把尸体拖进客栈后的山林里埋掉,“这里怨气这么重,我怕夜晚会有鬼魂来找我。”

    杏衣女子把包袱往桌上随意一放,“我是怕惊动官府。”她从怀中掏出打火石,点了一盏灯,火光照亮她的容颜,说不上美丽,只是普通干净的一张脸,她对着整理行装的马车夫道,“启叔,你带了毒没有?”

    马车夫将草帽晾在椅上,那张脸虽已有了皱纹,仍然可见年轻时的英武。他的身板挺得笔直,回答字正腔圆,“等会儿往厨房里的食材中加一点。这地方这么偏,看这客栈也破损得厉害,估计已经很久没有进账了。若是官府来问,会定成自杀案的。”

    他又往上看了看,“也就死了两个人而已。”

    骆成威将银色面具摘下,仔细检查上面有没有溅到血迹。面具下的一张脸,眼睛下方有一道长长的,狰狞的伤疤。

    他检查完毕,重新戴上面具,口中道,“阿阮,夜里睡觉小心。”

    “我不怕鬼,我怕活人。”阿阮说着,率先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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