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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节:异能师小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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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上他!”身后传出一声短促命令,其坚决程度令汤森叫苦不迭:“左右包抄!”

    汤森不能往镇子里跑,因为他对镇子内部的环境不熟悉,分分钟都会被人揪出来。于是汤森猫着要钻进路边的农田,以最快速度向镇外的山林逃窜——野外这段路崎岖不平,植被茂盛,不利于马匹前进。

    “正前方!”但尾随追到的军人显然不是菜鸟,短促的口令催命一样在汤森身后回响:“三百米——注意!他刚刚越过小溪!”

    “你大爷!”汤森恨恨的啐了口唾沫,继续拔腿飞奔:“这是遇上侦察兵了吗?!”

    相对于汤森选定的路线和环境来说,对方的追踪速度太快了,根本就不像是骑兵应该具备的速度——但汤森猛然醒悟,这并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出现这种意外其实很正常。

    栽在一柄短剑上,只能怪自己太大意啊!

    他根本不知道,手里做工粗糙的短剑是安道尔联盟现役军官的特殊身份标识。这种正经的礼仪佩剑不能自己订做,而是军方赠送给具备一定身份和传承的军官的礼物。出现在一个不穿军服的路人手上,当然会显得无比诡异。任何有形同背景的军官看到,都会严肃对待。

    这就是不了解当地文化风俗造成的后果!

    公平的说,汤森的身手已经是难得的敏捷,但在绕过三个山头和一条斜谷、总路程十几里之后,对方依然没有被他抛下。无论汤森挑的路线再怎么诡异难测,无论他选的地形怎么险恶崎岖,对方总能很快找到他的方位,并且紧紧的跟上。

    “正前方两百米——目标靠近树林!”

    “娘的,小爷跟你们拼了!”身后的追捕声越来越近,汤森一咬牙,撞进了有无数未知危险的树林。这倒不是他喜欢行险,而是此时体力已近枯竭。

    “停——!”在汤森连滚带爬往树林深处飞窜的时候,背后终于传来放弃追捕的口令。

    “终于知道停了吗?”还在灌木中跋涉的汤森大口的喘着气,伸长的舌头都可以用来打领带了,他转过身去比出一个粗鄙的挑衅手势:“有种的……有种的继续来啊!”

    回头时,眼角似乎有道白光闪过,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汤森保持着怪异姿态飞起两人多高,然后一路滚到十几米外的草地上。吓得旁边一群小动物“叽叽”乱叫着四下奔逃。

    汤森被摔得有点蒙,两眼一阵阵的发黑——是什么玩意打中自己?震撼弹吗?

    三秒之后,四周的景物才重新回到他的眼睛里,天旋地转中,一双做工考究的皮靴踏着落叶,出现在他视野边缘。汤森喘着粗气,努力抬起沉重的头颅,终于看见来人穿着一副有别于行伍风格的精美皮甲,他接着视线往上移,呃,凹凸有致,卖相风搔,原来是个小妞!

    “我……我不打女人!”汤森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竭力表现出凶恶模样:“别惹我……”

    小妞嘴角一撇,露出再明显不过的鄙视神色,双手合拢做出一组舞蹈似的动作。汤森只看到白色手套的纹饰在晃动,然后有一蓬粉尘飘散开……

    这是在搓大绝招吗?想多了吧?又不是在玩游戏……

    但她的指尖点向自己,“轰!”的一声,汤森的身体又在巨响声中高高飞起!

    “你——大爷!”汤森的身体撞断了好些树枝,落地后刚想顺势滚进旁边的灌木丛,身体各处却同时剧烈疼痛。

    他咬牙撑起身体,却熬不过接着袭来的剧痛,头一歪晕了过去。

    “异能师已经抓到他了,”军官在林外下令:“去把他拖出来,带回营地!”

    几个士兵钻进树林,七手八脚的拖了汤森出来丢上坐骑还用皮带固定住,军官则连连称赞穿皮甲的小妞技艺精湛,但后者却没多少表示,随意敷衍了两句就不再说话。

    奇怪的是,没有人敢斥责她这种态度,似乎这小妞的地位和威望都非常高。甚至别的军官不得已要越过她时,都会讨好的笑着再小心翼翼的绕个圈,那表情不是尊敬也不是客气,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畏惧!

    不知道在昏迷的噩梦中流连了多久,汤森才被一桶冰水浇醒过来。

    在凉水的刺激下,汤森恢复了意识。他觉得身体各处的骨头都在隐隐作痛,特别是两颊处一片火辣,似乎挨了不少的耳光。身上自然被搜查过了,好在出镇时没有装备弩机,其他违禁品在逃跑途中都藏好了。

    隔着迷蒙的水光,他看见自己的随身包裹已经被打开,里面的东西摊开放在张木桌上。还好,这个包裹里面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连教材也只有一本,剩下的金币也不多。旁边的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刑具,虽然大部分东西都是用来充数的,但威慑力却都不低。

    真是现世报啊,前些曰子自己也对别人玩过这一出!

    “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汤森用近于呆滞的目光伪装着自己,暗地里却在思考着对策:“对方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抓自己?自己要怎么应对才好?”

    “醒了?那就说说吧,先从你的名字开始。”追捕自己的军官坐在桌后,用马鞭在杂物里搅动一番,眼神很是不善。按照军衔标志来看,他应该是个中校级别的军官:“如果你记不起来,我这里有很多东西可以帮你。”

    “汤森,”汤森心念电转,看到中校军官腰间悬挂的相同制式却精美得多的短剑,顿时醒悟过来,知道自己大概被当成截杀军官的匪徒了,于是不假思索的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我是汤森·瓦胡嘉·塔塔。”

    “汤森·瓦胡嘉·塔塔是什么人?”军官冷笑:“你怎么会有这柄短剑?那来的?”

    “短剑是我的,预备军官俱乐部发的。”汤森努力回忆着倒霉蛋一号曰记上的内容,话语也逐渐流利起来:“我是兰斯顿公国顿河城邦的贵族后裔,同时也是预备军官。”

    “预备军官?”中校继续冷笑:“你嘴皮一翻,我就应该相信你不是匪徒?”

    “我真是预备军官啊!长官,我的编号是三九一蓝色风信花!我还能背诵征召令!我是爵士后代,我在顿河修士会上过学,我在教会还有同学,不信您还能去查啊!”汤森的表情里带着些急切和仓惶:“长官,我也是军官啊,你不能这样对待我!”

    “好大一堆头衔,你都把我吓住了啊。”中校军官轻蔑的笑了,这是汤森今天第二次看见这样的笑容:“你是什么军衔?我应该怎么对待你?”

    “我,我是准尉……”汤森带着些许尴尬回答:“不过他们说,报到之后我会被提升……”

    “哦?你还没有报道——那么你应该向谁报到?”

    “秃头……不,是安道尔联军秃鹫联队的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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